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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法张继荣七宗罪,举报越多官越大(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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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如果 周三 十月 08 2014, 05:30

案 件回顾
2009年11月19日,河南籍山西商人李永军因诈 骗王 红玉、王彬生、郭建波、秦新成等多位投资人数千万煤矿款,被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 民法 院认定构成合 同诈 骗罪,依法判 处无期徒 刑,剥夺政 治权 利终身,并处罚金500万元。
1.张继荣滥 用职 权,将严重逾期的李永军诈 骗案发还重审
李永军不服一审判 决、提出上诉;其家属亦四处跑关 系,意图使李永军逃脱法 律制 裁。终于,李永军家属通 过渠道结识了山西省高级人 民法 院刑二庭庭 长张继荣并大力公- 关。2011年9月5日,张继荣在李案上 诉已严重逾期前提下,仍然滥 用职 权以山西高院名义将李案发还忻州中院重新审 理。
张继荣为何 在严重逾期的前提下依然将李案发还?是什么因素驱使他滥 用职 权、违 法乱 纪?值得一提的是,李永军案 发时,大部分赃 款即被李的家属转移、藏 匿。李永军家属拒不交出赃 款,而是用数千万赃 款四处活动为李永军脱 罪!
2.张继荣滥 用职 权,指使下属将上千万赃 款违 法解 封、扣划
张继荣将李案发还同时,指 使山西高院刑二庭法 官郭宁,把阳泉市城区公 安分 局追 赃冻 结和忻州中院又续 冻的李永军在中 国银 行河南安阳安钢支 行的安阳市安剑经贸有 限责任公 司账 户的1600万左右赃 款,在没有通知受 害 人的情况下擅自转移、解 封,允许李永军使用了600万左右。
张继荣、郭宁还指使忻州中院李双庆,在明知太原中院轮候查 封冻 结了李永军在建设银 行北 京海淀区万泉路储 蓄所账 户内700万元赃 款情况下,依然将这笔钱以保证金名义扣划至忻州中院法 院账户,先将李永军取 保候 审,再将700万给李永军本人。
为何 在案 件还未审理、多位受 害 人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张继荣等人便违 法解 封、扣划李案上千万赃 款?张继荣是如何滥 用职 权指使下属解 封、扣划的巨 额款项?李双庆何时扣划的保 证金,何时将700万元退还李永军个人? 上千万赃 款最终落入谁的腰包?
3.张继荣操 控司 法,致使李永军逃脱 法 律制 裁
张继荣将李永军诈 骗案发还忻州中院后,忻州检 察院向忻州中院提出补充侦 查建议。但在补充侦 查还未有结果时,忻州中院就开庭审 理李案,且审理案 件的庭长明确告诉受 害 人:“忻州中院要按照山西高院刑二庭(庭长张继荣)的意见判 处李永军无罪”。后李永军于2011年11月3日被取 保候审。几个月后,忻州检 察院作出对李永军不起 诉决定,将其无罪释 放。
正如李案的主办法 官郭宁所言:“李永军合 同诈 骗案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如果没有主要领 导打招呼,李永军绝对不会从无期徒 刑变成无罪释放”。此外,忻州中院刑一庭庭长李双庆也坦言:“将赃 款作为保证金的形式把李永军取 保候 审,是领 导同意的!否则不可能某个人就能做这么大的事情!”
4.张继荣指使法 官威 逼利 诱多名受 害 者签署不平等协议
忻州市检 察院对李永军诈 骗案不起诉的其中一个理由是:李永军已退还受 害 人相关款项。
但事实上,忻州检 察院早于2012年3月22日即向忻州中院提出撤 诉,而受 害 人王彬生、郭建波、秦新成大约是2012年3月22到2012年4月1日才收到忻州中院退还的钱。
一个更为恶 劣的问题:忻州中院先按照上级领 导意见将李永军释 放,再由忻州中院李双庆出面约谈受 害 者王彬生、郭建波、秦新成。受 害 者在被威 逼利 诱、害怕人财两空的情形下,被 迫签署了不平等协 议!不曾料到此协议被李永军等人利 用,成为逃脱法 律制 裁的工具!
5.张继荣巧妙抵 制社 会质疑,再度包 庇李永军
李永军“越 -狱”后,长期肆无忌惮开着山西某法 院警 车游走于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北 京、河南等地,四处拉拢、腐 蚀各类官 员,意图继续操 控司 法、颠 倒 黑 白。2013年5月2日,李永军开警 车再度到北 京友谊宾馆(五星级)与人会面,被网友拍照曝 光。李永军诈 骗案及其无期变无 罪 的蹊跷经历亦引发媒体与社 会强烈质疑。
随后的处理中,李永军被描述成帮忙开车的指路人,山西高 院仅将该警 车配用者、某法 院的纪 检组长作出免 职处理。但人 民群众对李永军官 商勾 结及李永军诈 骗案的相关质疑,山西高 院未做处理与答复!山西高 院“弃车保帅”的行为是赤 裸 裸的转移焦点,包庇李永军、隐 瞒李永军诈 骗案真 相、隐 瞒司 法黑 幕!据悉,张继荣私下更豪言要将李永军包 庇到底!
6.张继荣违 法乱 纪,在山西高 院办公室与李永军暗 箱操 作
2014年5月某日,李永军再次轻而易举走进了门 禁森严的山西高 院,并在张继荣办公室闭 门长谈数小时。国 家的回避制 度明令禁止主 审官与被告单独见面,张继荣身为党 员干 部,依然知 法犯法、肆无忌 惮与李永军接 触,其违 法乱 纪行为让人震 惊,已严重影响到党和国 家形象。
试问,李永军作为一个案 子的被告人,如何能轻而易举走进山西高 院大门,甚至与张继荣在办 公室密谈数小时。是谁给了李永军如此特 权?普通百 姓是否也能享受如此待遇?谁给了张继荣如此“勇气”敢于知 法犯 法?难道张继荣的山西高 院办公室是法外之地?难道张继荣的山西高 院领 导身份可以不受任何监 管与约束?
7.张继荣被举 报多年仍“屹立不倒”,反被“带病提拔”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行政监 察法修正案(草 案)》规定:监 察机 关依法受 理举 报,对实 名举 报的予以回 复。提倡实 名举 报,凡是实 名举 报的,优先办 理,及时回 复。
自李永军逍 遥 法 外开始,受 害 人家属便依法实 名举 报张继荣违 法乱 纪、滥 用职 权、制 造冤 假 错 案。如今举 报已持续两年有余,但相关部门未做任何处 理与答复!张继荣是否真有什么“护身法宝”可以凌 驾于法 律之上? 相关部门与领 导是否严重失职?
据悉,多年的实 名举 报不但对张继荣“毫发无损”,反而让其名声大噪,成为山西政 坛与司 法界的“明星”。在一片质疑声中,原本不够条件的张继荣被“带病提拔”为山西高 院刑事审 判 委 员会专职委 员,享受副 厅 级待遇。
2014、10、8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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