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肖良志 - 中国足协为青岛中能打开一扇窗
(转载)肖良志 - 中国足协为青岛中能打开一扇窗
2014年10月13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将开庭审理青岛中能就自己被罚款40万、扣除联赛积分7分一案,出庭的双方将是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青岛中能。这无疑为青岛中能打开了一扇窗,让他们继续陈述自己的理由依据,最起码,有了讨回被扣除的7分的机会。
这是中国足协掌门人张剑要求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走出的第一步。从程序本身讲,这个案子可以拖上三个月甚至是6个月。但是,因为可能的结果会涉及到中甲的冲超秩序,中国足协也加快了仲裁开庭的进度,以便在2014赛季中甲联赛结束之前出台最终的仲裁结果。从这一点讲,中国足协在进步。
从案子的当事人角度讲,早已经演变为青岛中能和中国足协之间的官司与博弈。从一开始,中国足协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状况,他们也不可能想到自己作为裁判员,最终却深陷官司泥潭。
另外,中国足协还一个没想到,就是他们没有料到青岛中能这样一个中小草根俱乐部,战斗力居然如此顽强,锲而不舍地与中国足协抗争到底。因为,职业化21年来,发生在中国足协和职业俱乐部之间的十几起对抗,均以俱乐部的偃旗息鼓而告终。即使强势的北京国安,在2000年5月份因为小王涛事件而大闹中国足坛,宣布退出,也最终因为中国足协的公关而息事宁人。青岛中能的顽强,更多地应该是出于坚决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至于其中是否有冤情,我们无法下一个明确的结论,甚至连谁对谁错,都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是,从案件以及当初的仲裁和8月14日的处罚依据、中国足协的公告等情况看,其中存在诸多的问题,甚至是硬伤。
从中国足球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这起案件本身具有如下意义:1、如果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存在问题,则可以按照规章制度本身拨乱反正,让纪委会的工作更加专业化,更加公平公正,并为今后可能的类似案件提供经典的处理案例;2、如果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则可以警示所有的职业俱乐部,今后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尊重并遵守中国足协制定的游戏规则;3、如果案件演变为处罚结果变更,体现中国足协勇于承担错误的态度,则可以让自己的形象比以往高大;4、如果一不留神得出"领导"控制结果的结论,则斩断领导的大手,今后靠制度而不是靠权力办事;5、行业内断定合同的合法性,只以备案合同为准,必须是"唯一性"。
通过这次仲裁委员会的开庭,希望中国足协最终确认和确定自己的职责:在行规范围内能够认定的是哪些,不能认定的是哪些;在行规范围内,究竟拥有哪些权力和能力,是否具备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取证以及获得完整证据链的能力和权力。只有把这些弄清楚,今后才可能让每一个案件服众。
具体到10月13日的开庭,按照我的了解,青岛中能和纪律委员会各自有自己的辩论重点。青岛中能有如下核心诉求:1、必定会就"弄虚作假"的认定证据链做出质疑,他们认为,根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以及司法鉴定结论,中国足协只能认定2013年的合同无效,不能认定是青岛中能作假。因为,有可能作假的有三方甚至更多,中国足协下定谁作假结论的同时,必须拿出作假的确凿证据。法律上的谁主张谁举证没错,但是,不管举证与不举证,裁判方都必须以确凿的证据,下定自己的结论。
2、足协的公告中称,青岛中能认为其他当事人也有作假的可能,但是提供不了证据。但是,青岛中能坚决地称,证人证言都有,剩下的应该是调查取证侦办案件的事情,中国足协没有去做,也做不了,为什么就说青岛中能没有证据,就下了结论?整个案件的过程,中国足协为什么只相信另外一方,不相信青岛中能一方?
疑问还有很多,就看青岛中能在10月13日庭审时,如何驳倒。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的依据是仲裁委员会的终局仲裁结论,以及司法鉴定报告。终局仲裁结论中没有弄虚作假或者假合同的描述,司法鉴定报告中也没有这样的结论。纪律委员会的成员如何陈述自己的依据,很关键,也很受关注。
木棉木棉- 帖子数 : 595
注册日期 : 14-05-13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