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法外之地笼罩下的房县长养成记
广东汕尾:法外之地笼罩下的房县长养成记
随着中.央反 腐雷霆出击、利箭指向家族性腐 败,令计划年前落马;在全国上下鼓掌的同时,我们却高兴不起来!人称广东“房县长”涉嫌贪腐高达数亿的余振光迄今无人问津!轻松绕开八项规定,并成功化解群众多次举 报和100多家京媒论坛连续曝光安然无恙的挺进2015年。现冒死发帖,真心希望中.央在打“老虎”的同时,更不忘拍“苍蝇”!还汕尾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 鸡犬升天-海丰官场家天下
余振光,男1968年出生于广东海丰可塘上铺吴村、本姓吴,摇身一变成1969年出生和余姓。
2006年至今任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副县长:利用职权便利先后以其胞弟、妻弟、表弟等人扮演“中介人”等身份获取三十多套房产,地皮五万多平方米。由此得名人称:广东“房县长”。其家族官场遍布广东省:大姐夫曾某贤、二姐夫林某义、二姐余晓红、胞弟余振明、妻子张惠琴、连襟张某抱等人在该县都身居要职,还有省、市各个主要部门的“领导”有:郑某雄、余某伦、陈某菲、魏某庄、余某栋等等…“房县长”充分利用这一家族性势力称霸海丰官场,据此,其贪腐迹象烦请各位耐心细读。
(二) 假手招商-倒腾土地谋私利
1、“房县长”在2006年分管该县工业园区工作期间,将金园工业区其中四块土地面积分别为20000/㎡、10541/㎡、8000/㎡、6000/㎡平方米进行“暗箱操作”、拟用虚假引资项目、挂靠名园村委和其同学周某平、司机陈永贵名义,按县政 府“以地引资”优惠价48元/㎡购进霸为己有!同年以每平方米五百多元非法转卖。从中谋利2000多万元。
期间,因国家出台政策:对园区用地没启用的实施征收闲置税或以收回, “房县长”为应对国策和解决园区业子土地面临被收回和征税应变伎俩,将原始《合同》通过毁灭和更改登记年份等方式进行造假,使违法操作变为合法履行!从中向被过户的人群中每户索取10至2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此处,该园区和鹅埠镇产业开发园区实行三通一平工程,“房县长”为索取回扣费、利用虚假投标等方式中标;然后交其亲信承建,从中谋利100多万元;还有金园工业区“明某鞋业有限公司”的工程也被强加附加造价、从中又捞到一笔可观的回扣费。这一桩桩贪腐迹象有汕尾民众叶某光和陈某录及被索的业主曾实名向汕尾市纪委举 报、但无果而终。
2、“房县长”还与其姐夫曾某贤(原国土局局长)合谋将城东镇赤雁桥边两块保护耕地约13000/㎡强征挪作工业用地,其中一块约12000/㎡为逃避监管,将该地分割几十块进行敛财,6000/㎡以90万元虚假价格卖给香港东荣海丰食品厂、(实际交易金额是500余万元)并将签约日期提前到2002年。剩余6000/㎡用其胞弟余振明、密友曾某兵等人以“安置户”身份和套用地方契约(可买卖、没档查)进行安置购买,从中谋利近800万元。
(三) 县长带头—违建乱象谁之过?
1、“房县长”利用其胞弟余振明、妻舅张家湖、伙同陈某、表弟余告伦、亲信施某权、余某育、吴某、潘某林、潘某明以及海丰县建筑某某公司等名义,在辖区村镇大肆建造“三无”地产!其中“新围小区”和“海丰新地王大厦”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竟未申办各项报建手续和用地许可证面积,甚至在没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前大肆倒卖,明目张胆进行逃漏国税!
据此,2013年7月1、23、24日党刊《求是》《南方农村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先后曝光“房县长”这一乱象,其为掩人耳目不得不申补“海丰新地王大厦”后续相关手续,但所补项目基以“屉里政权”自报自批,与实际用地性质和建筑面积相近甚远!最终成功逃漏国家巨额税金近800余万元!
2、此时正因为“房县长”大搞违建,很多人纷纷效仿;有的搞“三无”地产、有的乱采稀土河砂、一时间海丰违建遍地开花。2012年2月17日和5月4日、“房县长”看似依法履行职责、实为公然索贿,指使住建局对其表弟余告伦名下的“附城镇彭厝围村”和“金某家国”等“三无”地产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然后进行索贿,其中“金某家园”无奈不得不拿出100万元作为免遭受“房县长”“以法查处”费!然而,其表弟余告伦的违建至今则装聋作哑!显明,徇私枉法。
此处还插手干预一宗非法乱采国有稀土河砂资源案,使其涉嫌人曾某奖、叶某浓等人至今逍遥法外。(详情请查阅海丰县公安局该案档)
(四) 偷逃税金-窝藏案犯只为钱
1、“房县长”履职期间以其司机陈永贵和胞姐余晓红等名义参与该县建设银行海丰县支行的六间“黄金”商铺进行暗箱操作、拟用虚假投标和隐瞒拍卖标的及公告日期,然后以无人竞争为由,非市值超低价顺利中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00余万元。
2、2013年5月,“房县长”以其妻舅张家湖等名义购买工业用地计790.6/㎡,暗使操纵海丰县家(旺/明)评估公司进行超低价评估,将实际市值1100多万元评估为500多万元,并顺利在其主管的国土局变更过户,从而逃漏国家税金近30余万元。2014年5月这一腐迹被曝光后,为逃避追查不得进行腐迹拭擦,8月才补交了该地税!但所补是否相符及和合法性我们不得而知?
3、与公安部A级“案联人”林某孝因潜居海丰、被“房县长”获悉,“房县长”不但不报!反而要挟林某为其购置商铺作为‘光包’交易,林某为掩饰身份,不得不为其购置现市值约400余万元商铺有私赠与作为“光包”交易。之此,并狼狈为奸合伙开发房地产、超市和打火机厂等项目…现该铺租给其姐供职的建设银行作营业点 。
(五) 转移赃款-滥用公权家天下
1、“房县长”不但贪财,而且自以为权大于法,因该县南湖片区褚姓民居改建时与其亲戚余鸿源发生纠纷,他公然袒护,违背法律和国务院“在节假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居民停水、停电”明文禁令!在2011年10月1、2日晚、在这举国欢庆时节,强令供电局对其停电、停水,殃及片区居民,带来民愤极坏!
2、2011年“房县长”负责信访期间、其亲戚余鸿源等5人非法挂靠张国玺为父、取得香港永久性居住权,被褚某凌实名当面向其举 报、“房县长”不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反而予以隐瞒,并收受余鸿源之贿赂。
综上所举,“房县长”为将这些贪得赃款变得干净,易如反掌的将房产、地皮、套用地方契约、(可买卖、没档查)房产有的挂靠其胞弟余振明及其亲属、妻舅张家湖、亲信郑某文、陈永贵等名义进行隐瞒,部分赃款用其母亲曾m容、妻舅张+湖在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县(广富/城西)支行开户等方式进行洗钱;其中一笔2500多万元转某公司也是如此洗钱,更有违反计生、超生子女寄养他人及隐瞒1968年出生和与妻子张惠琴假离婚等真实身份、显而易见利用官场潜规则及其“同志”帮忙为其开脱、改变对于财大、权大的他来说-易而反掌!最终逃过法律的制裁。
(六) 令家垮了-房县长缘何坚挺
“房县长”的种种恶行,不仅激起了饱受其敲诈勒索的业主的愤怒,更让正义之士的忿忿不平。俗话说:“大路不平旁人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由此,自2006年开始就不断有人举 报和网曝,其中党刊《求是》、《新华日报》《南方农村报》《临沂新快报》《中国时刻网》《网易》《消费日报》《中国日报》《中华网》及全国100多家论坛曾经先后予以报道和转发,网络己成“惊雷”!“房县长”的一桩桩贪腐却被汕尾市纪委瞬间化为无形。从拥三十多套房地产及地皮五万多平方米等赃物竞被“排除”无一处房产,甚至连住房也是“借”的!至于违法建“三无”地产和监守渎职迄今只字不提及。贪腐者居然变成了清明廉政的“好官”。把受害人的举 报和多家京媒论坛的曝光以及众多网友的智商玩弄于鼓掌之间。难怪网友戏谑其称:“能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汕尾纪委”,更有截言称:借房“宗师”广东房县长、贪腐有几多?作弊就几多”!
因而,这显而易见的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权钱交易。或许他们面对的绝不仅仅是“房县长”和他的裙带们,能够屹立汕尾贪腐至今而多年不倒,背后定有大“老虎”。
虽然如此,我们仍深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反 腐利箭的强势。令计划这样的大“老虎”都被打了。“房县长”家族性及其保护伞还能撑多久?真诚希望中纪委依法派人介入此案,彻查“房县长”滥用职权枉法贪腐入手,查出背后的大“老虎”,还汕尾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曾文章)
2015年1月5日
onelovemm- 帖子数 : 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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