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上市前被起诉 涉嫌欺诈发行
南华仪器上市前被起诉 涉嫌欺诈发行
1月11日晚间,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IPO网上路演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0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但其主营产品被举报技术侵权。
《 第一财经日报》12日获悉,已被核准于14日公开发行股票的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华仪器”),因主营产品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有关诉讼案已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铠星公司)法律顾问曹剑锋向记者反映,南华仪器招股说明书和官网宣传主营产品“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包含:稳态工况法检测系统、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排气检测系统、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系统”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目前己被金铠星公司起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1月19日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南华仪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0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规模为 1,020 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金铠星公司曾分别在2014年10月29日和2014年11月25日向中国证券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券会监管部等部门实名举报“南华仪器己被起诉、主营产品技术侵权、制售假冒伪劣计量器具产品、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等内容。
根据证券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理》中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是重大遗漏;第五十一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根据2014年10月24日发改环资[2014]2368号《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第二项“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中第(四)条“强化在用车监管”中要求: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系统,实现环保标志管理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5年开展环保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归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南华仪器制造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包含:稳态工况法检测系统、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排气检测系统、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系统”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将有可能被列入整治企业名单,对其经营会造成重大影响。
《 第一财经日报》12日获悉,已被核准于14日公开发行股票的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华仪器”),因主营产品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有关诉讼案已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铠星公司)法律顾问曹剑锋向记者反映,南华仪器招股说明书和官网宣传主营产品“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包含:稳态工况法检测系统、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排气检测系统、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系统”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目前己被金铠星公司起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1月19日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南华仪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0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规模为 1,020 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金铠星公司曾分别在2014年10月29日和2014年11月25日向中国证券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券会监管部等部门实名举报“南华仪器己被起诉、主营产品技术侵权、制售假冒伪劣计量器具产品、涉嫌重要信息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等内容。
根据证券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理》中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是重大遗漏;第五十一条: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根据2014年10月24日发改环资[2014]2368号《关于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的通知》第二项“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中第(四)条“强化在用车监管”中要求: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系统,实现环保标志管理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5年开展环保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依法依归予以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南华仪器制造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包含:稳态工况法检测系统、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排气检测系统、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烟度检测系统”没有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将有可能被列入整治企业名单,对其经营会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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