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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安县新镇太保庄村支书一手操办新民居项目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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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安县新镇太保庄村支书一手操办新民居项目涉嫌违法 Empty 河北省文安县新镇太保庄村支书一手操办新民居项目涉嫌违法

帖子  如果 周五 二月 06 2015, 13:07

  廊坊市文安县新镇镇太保庄村在周边十里八乡都很知名。因为该村是有名的小康村。村里人做买卖的多,从上世纪80年代 开始,村里人开始做钢材生意,目前村里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就有几十个。这样的村庄,本该富足安定,民 主先进。但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最近,该村多名村 民向记者反映,现任村支书高新汉视国 家法 律如无物,一手遮天,暗箱操作公共项目,被村 民背地里称为“土皇上”。
  
  据了解,该村村 民 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2012年,高新汉没有按照正常的民 主程序和相关规定,一手操作了该村的新民居项目,剥夺了村 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村 民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严重质疑,议论纷纷,影响了政 府公信力。该村村干 部和村 民对此非常不满,希望相关部门彻查此事,还给百 姓民 主 权和知情权。
  
  记者经过实地调 查发现,太保庄村新民居项目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自始至终,这一项目就没有具体的规划,只是将村里唯一的公共场所理事会、党支部、吃水井和水泵房拆 除后建楼房。整个项目建几栋楼,如何建,何时竣工,预算成本,计划售价,账务具体的操作程序,盈利后的资金用作什么,等等,都没有人能说得清。
  
  2012年,新民居项目第一栋楼在拆掉原村理事会的基础上动了工,2013年竣工。如今,整栋楼已经基本售罄。
  
  “为了新民居项目,高新汉动员村 民同意拆 除了原来的理事会、党支部、吃水井和水泵房。他开始向村 民们表示,新民居项目光第一栋楼就得赚上大几百万。等赚 钱后,马上再盖一个好的理事会。”一位王姓村 民说。
  
  据调 查,第一栋楼从筹划到出 售,都由村支书高新汉一手操作,涉及资金数额达数千万元。针对该项目,高新汉从始至终都没有履行正当程序,既没有召开村两委班子会 议,也没有召开村 民代 表会 议,更没有经过正式的招投标过程。
  
  据村 民介绍,高新汉将2000多万元的新民居工程没有走招投标,而是直接发包给了自己的同班同学承建,从合同谈判、签订合同、材料采购、各项支出等,所有大小事项,皆由两人做主。该村其他的村干 部和村 民一直被隔绝于项目进程之外,毫不知情。
  
  据了解,在文安县新镇镇,采取的是村财乡管的制 度,村里所有的支出都需要乡农经站批准,并且村委会的公章都在乡里。然而,高新汉在没有经过村主 任签字、许可的情况下,却能绕过关口,道道绿灯,畅通无阻地到镇里把这些章盖了出来。
  
  2014年,在第一栋楼的事情还没理顺,高新汉就准备开始第二栋楼,并在“三无”的情况下已经对外出 售。没有打地基,没有村 民的许可,高新汉却私下把这栋楼的楼号对外开始出 售,每个号20000元。“盖第一栋楼时,他说能赚几百万,现在可好。他说赔了100多万,理事会还没了。原来有个理事会,村 民有个红白喜事,在村委会就办了,花费很低。现在可好,只能去饭店,花费高出很多。”太保庄村一位党 员村 民继续说?“第一栋楼的事他还没说清,现在就开始收第二栋楼的预售款。听说差不多有70多家交了100多元。他收我们也不反 对。但是高新汉的做法有点过分,为啥?2014年底,我们村举行了党支部换届选 举,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正式结果。就在这种情况下,高新汉私自对外出 售房收取预付 款,而且这些款项并未建立公共账户存储,而是由他个人代管,这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我们党 员对村里的公共事务是有监 督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的,但我们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预售的,也不知道这些款到底用到什么地方了。”
  对于高新汉的种种行为,有村干 部多次向镇上反映,但都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讯。
  
  几位赵姓、王姓、刘姓村 民表示,高新汉暗箱操作建设第一栋楼,投资2100多万元,按照预估,纯利润应该有400多万元,但是现在高新汉在没有提 供合理账目的情况下,对村干 部和群众说,赔了180多万元。对此,大家都议论纷纷,觉得不可思议。因为,目前楼房建设地点大都是原来村红白理事会的大院,所付拆 迁费用很低,如果按照市场价 格来算,不算拆 迁费用,应该盈利在800万左右,但现在高新汉却对外宣称赔了180多万,引起村 民严重质疑。
  
  据了解,2014年11月,太保庄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 举结束后,高新汉仅对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公布了一个非常模糊和笼统的账目。账目只包括工程款、断桥铝、进户门差价等简单的几项款项的流水,但账目上的收支并不能显示亏损情况。“这项工程是高新汉的同班同学承建的,这违反了工程建设应规避亲友的规定。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高新汉应该更加谨慎和透 明地公布工程款项、进度等信息,但他概不交代。我们现在高度怀疑里面有什么事情。”一位村 民说道。
  
  而让村 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村里的公章问题。按照新镇镇镇政 府的规定,村委会的公章应该在镇上掌握,如果有用公章的地方,需要村主 任、村支书两人共同签字确认后,镇政 府保管用章的人才能用章。但调 查发现,村主 任从未签过字。“即便在没有主 任签字的情况下,拆 迁赔偿、工程结算、楼房分配等事项都顺利通 过,文件上也都盖了章。那么,这些材料上的公章怎么盖上的,为啥能盖上?”一个刘姓村 民质问道,“我们希望能找一个第三方机 构,把我们村盖楼的所有账目进行审核,给我们一个交代。”
  
  “现在理事会、村支部也没了,账目还都乱成这个样子,他居然还不管不顾一个人说了算,继续收第二栋的钱。村 民怎么能不抱怨?如果第二栋再赔钱怎么办?就算赚了,赚了的钱干什么?是重建理事会、村支部,还是做别的用?你总该有个说法吧?”村里一名村干 部说,“我们希望能把第二栋的预收款交到镇政 府农经站,确保专款专用。不能让这笔巨款成为某些人谋利的工具。也不要因为高新汉的个人问题,让老百 姓怀疑我们全部村干 部,甚至有损政 府在老百 姓心里的威信,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记者肖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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