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天集团公司谭树海私吞国有资产国法难容
武汉海天集团公司谭树海私吞国有资产国法难容
海联公司员工及亲属于6月24日在海天欢乐购项目售楼部悬挂横幅维.权。
关于武汉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事实的陈情材料
材料一:
2004年武汉市正达物流有限公司、武汉海联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股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万,其中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占有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34%股份。
2013年以前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100%的国有公司。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有武汉万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9.09%股份,而武汉万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有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33.83%股份。
2009年8月17日,在没有对武汉市正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情形下,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1904万元原价收购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在湖北金驰有限公司34%股份。而湖北金驰有限公司开发的汉阳王家湾商业房地产项目“王家湾数码港”商业地段优越,即将开通的3号与4号地铁线在此交汇,商业前景无限。2009年8月该项目市场价值已达到7亿元,其34%股份市场价值是2.38亿元。
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正达物流有限公司34%股份,存在低价收购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关系
国有实际收益 1904万x 0.3383 x 0.7909 是 509万元
国有应得收益 23800万x 0.3383 x 0.7909 是 6368万元
国有资产流失 5859万元
材料二:
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现由公司原董事长谭树海操控,金驰公司所有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排斥股东参与。2012年2月将海联公司派往金驰物业公司任副总经理的管理人员强行辞退。2013年初,经汉阳区委、区政府主持协调,股东会议决定由海联公司派出两位管理人员到金驰物业公司,一位任副总经理,一位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2013年5月两名管理人员再次被强行辞退。
2012年7月海联公司为争取合法的股东知情权,不得以对金驰物业公司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的诉讼。经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结案,终审确定:金驰物业公司应当置备2004年12月至2012年6月的财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于2013年3月1日供海联公司查阅。
通过汉阳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查阅金驰物业公司的前述财务会计账簿,会计事务所查帐报告指出诸多财务方面违法违规的事实。其中涉及挪用公司巨额资金6000万用于放高利贷与炒股;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工资奖金、各类费用非法侵占金驰公司4000余万元。截止2012年6月,谭树海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金驰公司资金达1亿余元。
材料三:
2012年4月、12月和2013年4月 ,湖北金驰物业公司三次擅自违规开盘销售产品,脱离税务、房管等部门监管。特别是所得售房收入违法脱离税务监管,为其侵吞挪用资金提供便利。
谭树海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极尽之能事到处散布谣言,转移视线。
以上陈述均有铁据证实。
武汉海联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2日
关于武汉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事实的陈情材料
材料一:
2004年武汉市正达物流有限公司、武汉海联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股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万,其中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占有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34%股份。
2013年以前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100%的国有公司。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有武汉万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9.09%股份,而武汉万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有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33.83%股份。
2009年8月17日,在没有对武汉市正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情形下,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1904万元原价收购武汉正达物流有限公司在湖北金驰有限公司34%股份。而湖北金驰有限公司开发的汉阳王家湾商业房地产项目“王家湾数码港”商业地段优越,即将开通的3号与4号地铁线在此交汇,商业前景无限。2009年8月该项目市场价值已达到7亿元,其34%股份市场价值是2.38亿元。
海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正达物流有限公司34%股份,存在低价收购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关系
国有实际收益 1904万x 0.3383 x 0.7909 是 509万元
国有应得收益 23800万x 0.3383 x 0.7909 是 6368万元
国有资产流失 5859万元
材料二:
湖北金驰物业有限公司现由公司原董事长谭树海操控,金驰公司所有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排斥股东参与。2012年2月将海联公司派往金驰物业公司任副总经理的管理人员强行辞退。2013年初,经汉阳区委、区政府主持协调,股东会议决定由海联公司派出两位管理人员到金驰物业公司,一位任副总经理,一位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2013年5月两名管理人员再次被强行辞退。
2012年7月海联公司为争取合法的股东知情权,不得以对金驰物业公司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的诉讼。经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结案,终审确定:金驰物业公司应当置备2004年12月至2012年6月的财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于2013年3月1日供海联公司查阅。
通过汉阳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查阅金驰物业公司的前述财务会计账簿,会计事务所查帐报告指出诸多财务方面违法违规的事实。其中涉及挪用公司巨额资金6000万用于放高利贷与炒股;利用职务之便虚列工资奖金、各类费用非法侵占金驰公司4000余万元。截止2012年6月,谭树海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金驰公司资金达1亿余元。
材料三:
2012年4月、12月和2013年4月 ,湖北金驰物业公司三次擅自违规开盘销售产品,脱离税务、房管等部门监管。特别是所得售房收入违法脱离税务监管,为其侵吞挪用资金提供便利。
谭树海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极尽之能事到处散布谣言,转移视线。
以上陈述均有铁据证实。
武汉海联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2日
xuanxuan521- 帖子数 : 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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