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纯属扯皮
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纯属扯皮
据香港纸媒报道:本报讯,2013年07月04日,香港成报网站陕西频道一则《侨通社记者李文才的神秘面纱被揭穿》新闻刊发,引起内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网络热传。本报记者就该文内容于2013年07月10日与香港成报驻陕西办事处主任李济先生核实,李济表示该文确实是该报编辑采发,并就该文涉及内容已经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同时也向报社汇报了该情况。
原文《侨通社记者李文才的神秘面纱被揭穿》的大概内容为:大陆公民李文才(姓名系根据其公开之名称,有待政府部门查证)在网络上以软文的方式宣称“香港政府授权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负责本港传媒机构管理、期刊管理与注册、新闻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网络管理与注册、影视或娱乐管理等事务,但经过质询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称该信息涉嫌诈骗。”
合法
经查,有大陆公民于2012年12月2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先后设立非法人分行有:香港新闻通讯社、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等),有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税务局的《商业登记证》;但经特区政府证实:该公司不具备新闻出版资格和社团组织审批手续,且该公司在香港根本没有实际经营,仅仅是一个空壳公司。
2013年01月02日起,大陆公民李文才不断以“侨通社”名义向新华网(新华通讯社网站)、人民网(人民日报社网站)、中国广播网(中央广播电台网站)、中国贸易新闻网(中国贸易报网站)、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日报社网站)、中国网(国务院新闻办网站)、中国新闻网(中国新闻社网站)、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社网站)、大公网(香港大公报网站)、凤凰网(香港凤凰电视网站)、文汇网(香港文汇报网站)、大洋网(广州日报网站)、新北青网等等网站付费编发《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已经获得传媒管理权》、《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即将掌舵管理港媒》、《香港新闻记者采访管理条例》、《港媒支持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掌舵管理港媒》、《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依法颁发记者证》等虚假新闻;宣传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香港新闻通讯社、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中华传媒局等合法地位和权限。
经香港特区政府证实:“中华传媒局”非特区政府设立机构,也未批准过类似机构,更不可能成立如此机构。
经美国驻香港特区总领事馆证实:“中华传媒局”、“西联资本国际集团”和“华侨通讯社”等,非美国政府设立机构,也未批准过类似机构。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证实:“中华传媒局”、“西联资本国际集团”和“华侨通讯社”等,当局未批准过类似机构。
隐秘
日前,也是由大陆公民到香港注册成立的国际新闻快讯社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其“新闻记者”纪权被“中华传媒局”发布公告除名,纪权本报表示: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和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是李文才在全权负责,这两个机构以卖记者证为主;李文才不断鼓吹和煽动国内的人到香港注册传媒类的公司,然后宣传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和香港記者傳媒聯合會是有政府背景机构强制发记者证;李文才以香港新闻传媒管理中心名义卖证,每个人要上交3000元人民币到20000元人民币不等;不愿意交费用“入会”的就组织人员发布信息声称其是非法的,如此,很多被骗的人不敢吭声。
纪权对本报记者说:“李文才每次和组织成员联系,都是用3K网络电话通话,从来不会用固定电话或手机通话,每次组织成员需要找李文才都必须通过QQ联系,然后李文才再次用3K网络电话打过来。”
经查,但凡挂名在“中华传媒局”之下的“媒体”,其网站上概不留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唯独可见的是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中华传媒局”的骨干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用的都是3K网络电话通话,外界根本无法知道他们的真实名字和真实地址、电话。
诈骗
一个没有经过专项合法登记备案的非法机构,竟然顶着“掌舵”、“管理”、“审批”等光环大肆在内地宣传、展业,应该不是内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内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明白应当从何着手,更不知道其合法性,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等这样的国家级新闻网站助纣为虐编发虚假新闻误导公众,导致“不敢”下手;正如此,像李文才、董肇龙这样别有心计的大人物才有这样的舞台,才有今天的骗局。
一个宣传是由爱国海外华文媒体联合发起的华文媒体协助组织“中华传媒局”原来到头来就是一个骗局,像秘书局(华侨通讯社)、一局(华语新闻通讯社、京都新闻通讯社、《华语新闻摘要》杂志社)、二局(中国联动新闻社、中国时政新闻社)、六局(国际新闻快讯社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七局(华夏新闻社)、八局(中国每日时讯新闻社、中国新闻快讯社、人民时报报社)、九局(京都新闻通讯社)、十局(神州新闻社)、十一局(中国大众新闻通讯社)、十二局(中国民生新闻通讯社、中国民生新闻报)、十四局(中国纪实新闻通讯社、纪实时报报社)、十五局(中国通讯社)、十六局(中国晨笛传媒通讯社)、十七局(环球新闻通讯社、环球新闻报)等等“局”构成的非法组织“中华传媒局”,它怎能继续在内地发展、经营?
近期频频出现中国新闻通讯社、中国企业新闻通讯社、人民时报报社、中国每日时讯新闻社、中国通讯社、华语新闻通讯社、中国纪实新闻通讯社、香港新闻通讯社、东方新闻通讯社、中国晨笛传媒通讯社、中国新闻促进会有限公司、人民新闻通讯社、中国大众新闻通讯社、中国民生新闻通讯社、华夏新闻社、神州新闻社、中国每日时讯新闻社、廉监新闻社、京都新闻通讯社、国际新闻快讯社、中国联动新闻社、华夏云天杂志、华语新闻摘要杂志、中国金融办专刊杂志等等“新闻组织”,这些机构可能会滋生更多的“局”。
伦理
香港的确很自由,自由到连政府都不能压制言论自由、不能控制言论自由,那是因为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民主社会。
香港特区政府从未授权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监管新闻或对传媒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亦未允许任何一个未经新闻出版许可即出版的刊物出版经营。更未准许任何一个未经批准注册的社团组织经营活动。
内地公民打着香港“通讯社”、报、杂志、协会、联合会、基金会、交流会、研究会等旗号,但凡未经新闻出版或社团注册等专项审批、且未在香港实际经营的,只获得《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进行经营活动的都属于非法。
说法
香港成报驻陕西办事处主任李济先生认为:虽然李文才到处发帖声称对其恶意攻击,但是到目前为止只见其文章不见其人,我的电话是公开的,未接到李文才的电话。
著名新闻评论家朱晓秋女士认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诈骗集团,不管怎么包装,都掩饰不了敛财的犯罪主观。
都市网编辑叶秀认为:国家一直宣称打虚假新闻,打的都是民间网站和个人网站,像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这样的网站首当其冲发表虚假新闻误导公众为何没有打,很值得拷问。
华人新闻记者协会主席安迪表示:希望中国内地政府部门和香港特区政府互相配合,加大打击力度,遇到上述非法组织,应当严厉打击,依法取缔。
zhu0304- 帖子数 :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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