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错案不纠有何内幕???(转载)
贵州高院错案不纠有何内幕???(转载)
我叫孙文发,现曝 光贵州省高级人 民法 院违 法审 判、拒不纠正冤 假错 案。本人与合伙人吴宪森之间的合伙纠 纷一 案,2009年经过贵州省高级人 民法 院审 理,作出(2009)黔高民一终字第145号《民 事判 决书》。本人孙文发不 服该 判决,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 诉,最高人 民法 院于2011年3月31日作出(2010)民申字第1158号民 事裁 定书裁 定:“一,指令贵州省高级人 民法 院再审本 案;二,再审期间,中止原 判 决的执 行。
2012年3月2日,贵州省高 级人 民法 院在对本案进行了再 审以后,作出(2011)黔高民再终字第13号《民 事判 决书》,判 决“维持本 院(2009)黔高民一终字第145号民 事判 决。”本人不服该判 决,再次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 诉,最高人 民法 院立 案受 理,通知申 诉人本人于“2013年11月18日听证。”之后最 高法 院作出(2013)民监 字第47号内 部复 查函,“请贵州省高 级人 民法 院”再次复查,平衡好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纠 纷。
贵州省高 院做出两份民 事判 决书,出现严重的认定事实错 误和证 据错误,以及表现出来的徇 私枉 法,懒 政惰 政的理由如下:?其一:贵州省高级人 民法 院审 判法定主体错误。???? 本案为合作纠 纷案,原本一系列股东协 议都是以岑 巩分公司名义,分公司负责人孙文发作为自然人作出的。如果因此有或者什么引发纠 纷需要起 诉,纠 纷当事人也应当以公 司法 人代 表为被告,而不能将分公司负责人孙文发列为被 告。贵州省高 院却在整个案 件的过程中却没有依 法审 查,事实认识不清,强 制将本人孙文发列为被 告 。而作为一个贵州省的最 高审 判机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 院违 反法律等规定的程序,犯如此幼稚的法律错误,是严重失 误?还是故意?还是两者兼而有之,让天下人贻笑大方。证 据如下:
其二:贵州省高 院对一审法 院的委 托司 法鉴 定公 司和鉴 定报告出具公司出现事实性错误,视而不见,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冤 假错 案。?作为一个高级别贵州省高 级法 院原本应该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包括认定的本案事实和每一份证 据和委 托司 法鉴 定行为)。可是作为本案的二审和再审法 院的贵州省高 院却十分简单草率,极不认真负责,对于“一审法 院委托作出的(2009)永盛(鉴)字01号报告”没有仔细审 查,在审判中对此报告直接予以认定和采信。
一审法 院委托进行鉴定报告的单位是凯里黔元会计事 务所,而出具报告的是贵州永盛会计事务有 限公 司。从证 据学理 论和证 据法的角度来看,贵州永盛会计事务有限 公司根本没有被一审人 民法 院委 托,进行与本案相关的会计司 法鉴 定,因此,它不具有对与本案相关的会计合法资 格,其不能对与本案相关的会计事 务进行司法鉴定,自然而然,根据 证 据学、证 据法 律和国 家关于司 法鉴 定的相关规定,贵州永盛会 计事务有限公 司所作的(2009)永盛(鉴)字01号报告”是一份无证 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 据,本案的一审人 民法 院和作为本案的二 审和再 审的贵州省人 民法 院审 判却背离证 据学理 论、证 据法 律和国 家关于司 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却直接非法地认定了这样一份证 据的证明能力和证 据力。?由此可见,对于案 件的审 理起到决定性和关 键作用的会计司 法鉴 定报告的严重错误性,贵州省高 院却“糊 涂官乱判糊 涂案。”?证 据如下:?
其三:贵州省高 院依另一当事人吴宪森勾 结江西省上饶中 院法 官张洪高违 法篡 改的法 律文 书进行审 判,做出及其错误性的判定。?一个省级高级司 法机 关,竟然采信一份完全违 法的法律文 书作为证 据,将法律尊严置于何地,将无知还是无畏,这样的一 手遮 天要到何时?贵州省高 院宁愿相信一个犯 罪份子的所谓证 据,却不愿意相信一个无辜百姓的证 据,这是一个高等司 法机 关应该有的态度和责任吗?贵州高 院是包 庇犯 罪份子的黑 伞,还是普通百 姓的保 护神,朗朗乾 坤,法 网恢恢,看贵州高 院要错到何时??证 据如下:
吴宪森勾 结江西省上饶中 院法 官张洪高违 法篡 改的裁 定书,真实裁 定书原文没有“其中的”三字,被执 行局法 官张洪高篡 改,在第二页加上了“其中的”三个字,使得裁 定意思完全改变。
其四:贵州高 院一再欺 骗当事人,对依法治 国之决定落实抛诸脑后,对上级领 导提出的“司 法机 关有错必纠”的指示视之如粪土。?本人通过律 师拿到最高法 院给贵州省高 院出具的函之后,多次找到贵州省高 院审 判要求其对此案进行再 审,贵州高 院却以各种借口为由,久拖半年以上不予立 案再审。即使是收到最高人 民法 院作出(2013)民监 字第47号复查函拒不立 案处 理此事。根据“法无明确禁止则许可”的公 理原则,在《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民 事诉 讼法》及《最高人 民法 院关于适<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民 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明确禁当事人启动两次以上再审程序。贵州省高 院公然对 抗有错必纠,是要隐 瞒自身徇 私枉 法?还是要公然对 抗国 家依 法治 国。????
其五:贵州省高 院之懒 政怠 政,让当事人有 冤难 申。?本人拿到最高人 民法 院作出(2013)民 监字第47号复 查函后,在2014年9月份提起再审申请,贵州省高 院接待我说要我等 待结果,时间过去8个月后,贵州高 院才给本人口头答复说已经复 查,且已给最高人 民 法院回复了函 件为由,不给本人书面上的东西。?
在本案 件中,可以看到贵州省高 院的某些领 导为了自己的私 利,公 然以言代 法、以 权压 法、徇 私枉 法,违 法行 使权 力。这样的法 院还怎么能作出正确的审 判,这样知 法犯 法、不依 法、不守法的领 导干 部怎么能让普通民众信 服,在此我恳 请两级纪 委能够彻 查此次审 判中的违 法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违 法行为,还我一个公正,还法律一个尊 严。本人欢迎各个部 门来找我核 实彻 查个别公 职人员的严 重违 法行为,我将提 供录 音、原 始材 料等证 据,让这些害 群之马得到法 律的制 裁。
伸 冤人:孙文发?? 13888126979
高跃萍?? 13907936292
2012年3月2日,贵州省高 级人 民法 院在对本案进行了再 审以后,作出(2011)黔高民再终字第13号《民 事判 决书》,判 决“维持本 院(2009)黔高民一终字第145号民 事判 决。”本人不服该判 决,再次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 诉,最高人 民法 院立 案受 理,通知申 诉人本人于“2013年11月18日听证。”之后最 高法 院作出(2013)民监 字第47号内 部复 查函,“请贵州省高 级人 民法 院”再次复查,平衡好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纠 纷。
贵州省高 院做出两份民 事判 决书,出现严重的认定事实错 误和证 据错误,以及表现出来的徇 私枉 法,懒 政惰 政的理由如下:?其一:贵州省高级人 民法 院审 判法定主体错误。???? 本案为合作纠 纷案,原本一系列股东协 议都是以岑 巩分公司名义,分公司负责人孙文发作为自然人作出的。如果因此有或者什么引发纠 纷需要起 诉,纠 纷当事人也应当以公 司法 人代 表为被告,而不能将分公司负责人孙文发列为被 告。贵州省高 院却在整个案 件的过程中却没有依 法审 查,事实认识不清,强 制将本人孙文发列为被 告 。而作为一个贵州省的最 高审 判机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 院违 反法律等规定的程序,犯如此幼稚的法律错误,是严重失 误?还是故意?还是两者兼而有之,让天下人贻笑大方。证 据如下:
其二:贵州省高 院对一审法 院的委 托司 法鉴 定公 司和鉴 定报告出具公司出现事实性错误,视而不见,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冤 假错 案。?作为一个高级别贵州省高 级法 院原本应该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包括认定的本案事实和每一份证 据和委 托司 法鉴 定行为)。可是作为本案的二审和再审法 院的贵州省高 院却十分简单草率,极不认真负责,对于“一审法 院委托作出的(2009)永盛(鉴)字01号报告”没有仔细审 查,在审判中对此报告直接予以认定和采信。
一审法 院委托进行鉴定报告的单位是凯里黔元会计事 务所,而出具报告的是贵州永盛会计事务有 限公 司。从证 据学理 论和证 据法的角度来看,贵州永盛会计事务有限 公司根本没有被一审人 民法 院委 托,进行与本案相关的会计司 法鉴 定,因此,它不具有对与本案相关的会计合法资 格,其不能对与本案相关的会计事 务进行司法鉴定,自然而然,根据 证 据学、证 据法 律和国 家关于司 法鉴 定的相关规定,贵州永盛会 计事务有限公 司所作的(2009)永盛(鉴)字01号报告”是一份无证 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 据,本案的一审人 民法 院和作为本案的二 审和再 审的贵州省人 民法 院审 判却背离证 据学理 论、证 据法 律和国 家关于司 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却直接非法地认定了这样一份证 据的证明能力和证 据力。?由此可见,对于案 件的审 理起到决定性和关 键作用的会计司 法鉴 定报告的严重错误性,贵州省高 院却“糊 涂官乱判糊 涂案。”?证 据如下:?
其三:贵州省高 院依另一当事人吴宪森勾 结江西省上饶中 院法 官张洪高违 法篡 改的法 律文 书进行审 判,做出及其错误性的判定。?一个省级高级司 法机 关,竟然采信一份完全违 法的法律文 书作为证 据,将法律尊严置于何地,将无知还是无畏,这样的一 手遮 天要到何时?贵州省高 院宁愿相信一个犯 罪份子的所谓证 据,却不愿意相信一个无辜百姓的证 据,这是一个高等司 法机 关应该有的态度和责任吗?贵州高 院是包 庇犯 罪份子的黑 伞,还是普通百 姓的保 护神,朗朗乾 坤,法 网恢恢,看贵州高 院要错到何时??证 据如下:
吴宪森勾 结江西省上饶中 院法 官张洪高违 法篡 改的裁 定书,真实裁 定书原文没有“其中的”三字,被执 行局法 官张洪高篡 改,在第二页加上了“其中的”三个字,使得裁 定意思完全改变。
其四:贵州高 院一再欺 骗当事人,对依法治 国之决定落实抛诸脑后,对上级领 导提出的“司 法机 关有错必纠”的指示视之如粪土。?本人通过律 师拿到最高法 院给贵州省高 院出具的函之后,多次找到贵州省高 院审 判要求其对此案进行再 审,贵州高 院却以各种借口为由,久拖半年以上不予立 案再审。即使是收到最高人 民法 院作出(2013)民监 字第47号复查函拒不立 案处 理此事。根据“法无明确禁止则许可”的公 理原则,在《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民 事诉 讼法》及《最高人 民法 院关于适<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民 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明确禁当事人启动两次以上再审程序。贵州省高 院公然对 抗有错必纠,是要隐 瞒自身徇 私枉 法?还是要公然对 抗国 家依 法治 国。????
其五:贵州省高 院之懒 政怠 政,让当事人有 冤难 申。?本人拿到最高人 民法 院作出(2013)民 监字第47号复 查函后,在2014年9月份提起再审申请,贵州省高 院接待我说要我等 待结果,时间过去8个月后,贵州高 院才给本人口头答复说已经复 查,且已给最高人 民 法院回复了函 件为由,不给本人书面上的东西。?
在本案 件中,可以看到贵州省高 院的某些领 导为了自己的私 利,公 然以言代 法、以 权压 法、徇 私枉 法,违 法行 使权 力。这样的法 院还怎么能作出正确的审 判,这样知 法犯 法、不依 法、不守法的领 导干 部怎么能让普通民众信 服,在此我恳 请两级纪 委能够彻 查此次审 判中的违 法行为,追究责任人的违 法行为,还我一个公正,还法律一个尊 严。本人欢迎各个部 门来找我核 实彻 查个别公 职人员的严 重违 法行为,我将提 供录 音、原 始材 料等证 据,让这些害 群之马得到法 律的制 裁。
伸 冤人:孙文发?? 1388812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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