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老百姓遭遇二次烂尾楼,房财两空,业主呼吁政府处理
新民市老百姓遭遇二次烂尾楼,房财两空,业主呼吁政府处理
2012年6月新民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进的房地产开发商,(新民金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丽英典项目)骗取钱财一事,业主在通过群体上访,电视台报道,网络上呼吁等方式给新民市人民政府压力,新民政府才处理此事,承诺将楼盖起来,并负责到底,给老百姓合理的交代,并让新民法院不受理业主的起诉和限制业主们上访,而至目前,业主们反应:现在新民政府又不管了,违背承诺,出尔反尔,官官相护,发给业主“不予受理通知书”打发业主,让业主找有权机关处理,把业主推到上访之路。更不可理解的是,在2012年12月新民政府接手建设华丽英典项目,不让新民法院受理业主案件的同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将房子抵债给辽宁东源典当行,(见附件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61号裁决)造成业主购房户45人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为此自2015年起,业主找过多个政府部门,最后找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该机关也将业主拒之门外,并说业主不能管,也管不了。
对此,业主们对沈阳及新民政府机关领导不作为,有******嫌疑,违法招商和出卖土地,违法发放证件,处理老百姓诉求有始无终,失信于民,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给业主这些购房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业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
1.新民市人民政府官员涉嫌渎职及乱用职权行为;(新民政府某些官员在华丽英典项目有价值300万的门市房,故有权钱交易,***受贿嫌疑,在老百姓群体上访后,将罪责推到开发商
身上,敷衍老百姓,有始无终,最终弄的老百姓房财两空)
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依法据实,严重违反“先刑后民”的情况下就下发(2012)沈法执字161号执行裁定书,在新民市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专案处理开发商诈骗事实,并且接手建设
烂尾楼时,渎职,乱用职权,违规拍卖正在建设的烂尾楼抵账给典当行,并且该楼房按新民市场价格价值3000万左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以1300万抵账给典当行(巧合的是开发商和典当行的欠款金额是1300万)导致业主这些购房户,没了购房款又没了房子,投诉无门走上漫漫上访之路。
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错误执法,业主找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但接待业主的人员说,业主不能管,也管不了,业主不懂是官官相护还是权大于法。
新民市人民政府领导根本不办实事,将不具备实力的开发商引进新民,虚假注册资金(注册资金3000万,实际上不具备此实力)在土地方面有******嫌疑;在主体工程还没有施工的情况下
就违章发放预售许可证,致使业主老百姓见到预售许可证就放心的买楼;新民房产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对开发商的“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置之不管,竟给这些给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备案手续,在行政管理方面失职,导致业主这些老百姓手里拿着买卖合同却没有资格进行房产备案,让业主们蒙受巨大亏损,也间接的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与诚信....
对此,业主们对沈阳及新民政府机关领导不作为,有******嫌疑,违法招商和出卖土地,违法发放证件,处理老百姓诉求有始无终,失信于民,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给业主这些购房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业主表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
1.新民市人民政府官员涉嫌渎职及乱用职权行为;(新民政府某些官员在华丽英典项目有价值300万的门市房,故有权钱交易,***受贿嫌疑,在老百姓群体上访后,将罪责推到开发商
身上,敷衍老百姓,有始无终,最终弄的老百姓房财两空)
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依法据实,严重违反“先刑后民”的情况下就下发(2012)沈法执字161号执行裁定书,在新民市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专案处理开发商诈骗事实,并且接手建设
烂尾楼时,渎职,乱用职权,违规拍卖正在建设的烂尾楼抵账给典当行,并且该楼房按新民市场价格价值3000万左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以1300万抵账给典当行(巧合的是开发商和典当行的欠款金额是1300万)导致业主这些购房户,没了购房款又没了房子,投诉无门走上漫漫上访之路。
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错误执法,业主找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但接待业主的人员说,业主不能管,也管不了,业主不懂是官官相护还是权大于法。
新民市人民政府领导根本不办实事,将不具备实力的开发商引进新民,虚假注册资金(注册资金3000万,实际上不具备此实力)在土地方面有******嫌疑;在主体工程还没有施工的情况下
就违章发放预售许可证,致使业主老百姓见到预售许可证就放心的买楼;新民房产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对开发商的“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置之不管,竟给这些给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备案手续,在行政管理方面失职,导致业主这些老百姓手里拿着买卖合同却没有资格进行房产备案,让业主们蒙受巨大亏损,也间接的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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