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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惊现奇案,诈骗变受贿被轻判,受害者反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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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惊现奇案,诈骗变受贿被轻判,受害者反坐监! Empty 南京市惊现奇案,诈骗变受贿被轻判,受害者反坐监!

帖子  朵朵什么人 周五 五月 13 2016, 17:17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监狱原警 察崔振刚于2015年4月被南京市中级法 院以受 贿罪(140万)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判处11年有期徒刑。崔振刚的犯罪性质是典型的诈骗犯罪,崔作为监狱管 教民 警,采取虚构事实,项目经营,隐瞒真 相的手段从服刑犯人李永及李永妻子高銮处分六次共诈骗现金465万元,部分用于其放 高 利 贷,其余财产因李永夫 妻向其索还,被崔振刚全部转到崔的妻子名下,并办 理的离 婚,至案发,崔还骗了一些同事和社 会上人员的钱财,崔振刚作为警 察,知 法犯法,其行为性质是极其恶劣的,但案发后,不知道背后什么人在运作,崔的犯罪性质竟变成受 贿,还被认定为投案自首从而被轻判,崔现在已服刑一年多,即将获得第一次减刑。

而本案真正的受 害 者李永、高銮夫 妻二人却被检方以行 贿罪(105万)被起诉,实际被崔骗去465万。从2014年7月至今已有2年,李永夫 妻二人却还被 关 押在看 守 所,期间案卷被法 院两次退回检方,两次法庭审理,最后一次开庭时2015年8月13日,一直到2016年3月法 院一纸裁定下来却是“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案 件中止审理。”这意味着此案的受 害 者李永夫 妻将被继续无期限的关 押。什么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呢?”又没有发生天灾,那么就只有人 祸!

李永的辩护律师是中 国刑法 学研究会副会长,上 海市刑法 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 法大学 法 律学院院长,上 海市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刘宪权教授。刘教授查阅案卷后即说:“此案为典型的诈骗案,给崔振刚定受 贿罪是帮崔振刚逃避刑法更加严厉的惩罚,同时也是对李永夫 妻进行陷害,这是很不道 德的,做事不能在帮一个人的同时去害另一个人,这是拿法 律当儿戏,这事传出去就是一个笑话。”在法庭审理时,刘教授把同样的话又说了一遍,针对起诉所指控,律师的辩解是立足于法 律的角度做的无罪辩护,但判 决结果却迟迟未下,司法的公 正如何体现?司法的尊严已经被践 踏!

诈骗犯崔振刚原是江苏省浦口监狱二十一监 区二分监 区的一名普通的管 教民 警,受 害 者李永是该监 区二十一监 区一分监 区的服刑犯人,二者之间本应没什么关联,但崔振刚通 过监 听犯罪亲情电 话,得知李永家里因拆 迁有一笔补偿款,便动起了心思,崔振刚几次主动与李永搭讪,但一直未得到李永回应,之后崔振刚便利 用其徒 弟桑杰(桑杰是二十一监 区二分监 区犯人,曾跟崔振刚学武)刻意去接近李永,并主动向李永表示,能为李永办 理保外就医,李永问崔,像自身这个情况能不能办?如何办?多少费用能办好?崔说其具体在落实一下,过了半个多月,崔振刚说像李永的情况可以办,费用最多30万—50万,并要为李永办这事,因李永不敢相信便没有答应,崔振刚见李永没答应办这事,崔振刚便说其为了打听如何办 理保外就医,请客吃饭花了几万元钱,暗示李永把这个钱补给崔,李永便用崔振刚的手 机给妻子高銮去电 话,后来高銮将钱补给了崔振刚(五万元),案发后得知这是崔振刚为了骗钱而编的谎 言。但是也因此,崔振刚与李永之间也是越加的熟络起来。 此后,从2013年4月开始至2013年11月4日期间,崔振刚以做生意为由,虚构项目,先后从李永夫 妻二人手里骗去440万元现金。在2013年11月下旬李永在家属接见时从妻子那里方得知崔振刚瞒着李永,从李永妻子高銮处以借款名义又骗走了300万元,总计440万元,李永便向崔振刚索要还钱,崔振刚说钱都已被其放 高 利 贷 了,让李永给其缓段时间,哪知进入12月份崔振刚便因醉驾被停职了。崔振刚自己说是跟朋友喝酒到凌晨三 点多才散场,喝得太多了,结果在回家路上把车开翻了,验血结果酒精含量比醉驾标准高一倍还多,检 察院准备起诉崔振刚,但后来得知,崔振刚用钱把醉驾的事摆平了,2014年3月份又恢复的工作,但被调整到别的监 区工作了。崔振刚在被停职期间,为摆平醉驾一事,又打电 话发短信,向李永妻子骗钱。说其找到某副省长可以为李永办 理保外就医,高銮为了能与李永夫 妻早日团聚,便相信了崔振刚的话,给崔振刚汇款25万元。但高銮将崔振刚发的短信保存了下来,并将崔振刚打电 话骗钱的通话内容保存了下来,案发后也交给了办案人员。

当崔振刚恢复工作后,崔振刚到犯人劳动场所找到李永,向李永说,自己离 婚了,并且所有资产全部划到了妻女名下。显而易见,崔振刚离 婚是为了保护其诈骗所得,崔振刚强调女儿也跟了老婆,自己光杆子一人,什么都没了。崔振刚的言外之意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李永如报警那么就一分钱都没有,然后又让李永给其缓段时间想办法还钱。崔振刚真正的意图是根本没打算还钱,而是争取时间为自己即不用还钱还能逃避法 律更严厉的惩罚做准备。果不其然,当李永妻子在2014年7月初报警后,于7月10日李永与崔振刚二人先后被控 制。从监狱纪 委到检 察院,李永的供述一直是实事求是,没有变动。而崔振刚的供述先是说钱是向李永借的,做生意用的,继而承认是骗的,再后来 经过检方办案人员的诱导,其供述又成了受 贿。检方办案人员威胁李永,让李永认 罪,说不认 罪就将李永的妻子也抓进来,李永不认,检方便将李永的妻子也抓了,最后以行 贿罪名共同起诉李永夫 妻二人。

检方办案人员诱导崔振刚改供述,改变了案 件定性,这种行为不只是违反了工作纪律的问题,而是在对李永夫 妻进行陷害,这是在犯罪。

崔振刚在2015年4月被南京中院以受 贿罪判 刑,认定其受 贿140万。崔振刚总计六次从李永夫 妻处骗去465万元,465万元被认定140万,余下的三百多万不提了。崔振刚行骗的电 话录 音和短信也被选择性的遗忘了,就如同根本不存在诈骗一事似的,“司法公 正”一词难道只是喊一喊的口号吗?

法庭认定崔振刚有投案自首的情节被轻判11年,诈骗犯摇身一变成了职务犯罪,其口供一次次的变动,又是李永夫 妻报的案,怎么就认定为投案自首呢?李永夫 妻在去法庭受审时,检方却为崔振刚袒护,说崔振刚在纪 委的供词不作数,虽然崔振刚的供词一次次的改变,但渐趋稳定,值得采信,而李永夫 妻的供述一直是实事求是,没有变动,为什么不采信呢?这是强词夺理,荒唐透顶!

李永夫 妻的案卷在2015年3月、7月两次被法 院退回检方补充侦 查。第一次开庭审理是在2015年6 月30日,第二天案子便被法 院退回检方了,此案是被检方定性为重大案 件办 理的,李永要求本案唯一的重要证人出庭,即崔振刚的徒 弟桑杰,审判长同意了,但同年8月13日第二次开庭中,法 院却没有传证人出庭,既然是审理重大案 件,最重要的证人怎么能不让出庭作证呢?这事关司法的公 正,如此对待庭审,这不是儿戏吗?

崔振刚的徒 弟桑杰对李永夫 妻被起诉的一笔五万,一笔一百万的来龙去脉是非常清楚的。崔振刚在拿到一百万元后跟桑杰说:“你师娘让我给李永带个话,向李永表示感谢,说李永给我们家帮大忙了,是我们家的大恩 人。”这话是桑杰传给李永的,之后,崔振刚当着桑杰的面前又向李永说了这个话。可检方办案人员硬说这一百万是李永委托崔振刚为李永办保外就医的。办案人员若不是怀着功利心办案,那就是办的人情案甚至金钱案。这是滥用职权,诈骗案办成了行 贿受 贿案。崔振刚是监狱 警 察,但警 察只是崔振刚的身份,他是没有为犯人办 理保外就医的职务的,也没那个能力。假如:就算如检方所认为是行 贿受 贿,崔振刚具备受 贿的资格吗?它不具备。所谓职务之便,权钱交易!崔振刚没有所谓的职务,所以崔根本也不构成受 贿的要素条件,又怎能将此案定性为行 贿受 贿呢!况且事实的真 相是崔振刚从转移财产的现象中,表现了崔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的手段,其行为是典型的诈骗犯罪。

众所周知,身为监狱 警 察,对服刑犯人及其亲属实施诈骗,行为是可恨的,性质是极其恶劣的,况且是多次诈骗,数额达到四百多万,特别巨大,受到的法 律惩罚要比受 贿罪重得多。你崔振刚犯了罪有人帮你开脱,逃避严 惩,我们不管。也不是我们小百 姓能管得了的,但你们不能帮崔振刚的同时在转而害李永夫 妻,这种行为国 法难容!天理难容!会遭雷劈的!

崔振刚与李永夫 妻同期被逮 捕,现今崔振刚在监狱服刑已一年多,而李永夫 妻却还在看 守 所被无限期的羁 押,等待那一纸决定人生命运的荒唐判 决......

上 访,对我们普通百 姓来说,是一种无奈之举,也是包含 着一丝希望,在地方基层,冤 情得不到公 正的对待,只能寄希望于有关部门的高层领 导予以关注。中 央三令五申谈到司法要公 正,我们相信这不会只是喊喊口号,做些表面文章的,从维护司法的尊严不被玷污出发,也真正的体现司法的公 正,敬请上级领 导秉着公平、正义,为我们主持公 道,还李永夫 妻二人以清 白!还社 会以清平!

朵朵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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