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顺:银行再也不能随便卖理财产品了
金花顺:银行再也不能随便卖理财产品了
曾经我们都以为,银行里买的理财产品肯定是“本行发行,你指的拥有”的“正品”,其实并没有,你买到的,有可能只是代.销的保险产品;你以为买的是正规基金公司产品,最后发现是私募产品;买的时候得到承诺说,这产品能实现高收益,谁知买到最后连本金都没保住……
这样的事不止一次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新闻上也会报道。比如深圳一位刘先生在贷款时,被要求一并购买10万元理财产品,贷 款还清后本金收益就能一起到手了。到银行咨询才知道,当时买的并不是理财产品而是工银保险产品,而且这份保险也因长期没有缴费已经失效,这下“10万元都打水漂了!”刘先生向银行和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但至今未果。“好好的理财产品,说变就变”,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幸运的是这一切终于有望迎来终结之日。随着《通知》的出现,银行也学着更规范地“卖货”了。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 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银行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销售过程中明示产品的代.销属性,揭示代.销产品风险,不得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产品,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双录”(录音录像)。
目前工 商 银 行、中 国 银 行、招 商 银行 、平 安 银 行、浦 发 银行 、光 大 银 行和渤 海 银 行等,对于非本行发行的产品,传单上都会印上“代.销.产.品”“代 理 产 品”之类的字样。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理财客户经理都能充分揭示产品类型和产品风险。如果是初次购买,银行工作人员会向客户确认本人信息并要求客户做《客户风险承受度评估报告》,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通过柜面、网 银或手机银 行选购理财产品。由于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所能购买的产品也会存在一定的限制。
细心的你肯定会发现,购买理财产品是不能找人代办的,必须客户本人到场办.理。当我们在柜面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柜台上都配备专门的摄像头,银行工作人员会要求我们看镜头,进行拍摄留底,同时还会扫描我们的身.份.证件做比对,以确保签字的是我们本人。其实当我们走进银行的时候,不论办不办业务,前前后后都会大小监控跟拍,为的就是一旦日后产生纠纷争议,可以查看录像作为重要依据。这些都是在《通知》下发前就有的规范,《通知》只不过是再次强调了下。
那么问题来了,从今以后,什么样的产品才是银行能够代销的呢?《通知》中明确说了:“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 监会和保监会监管、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多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都是一知半解,那一个个听起来很高端很专业的词汇也叫人云里雾里,一开始都免不了怀疑和犹豫,只是经不住各种狂轰滥炸的推荐,以为能获得高收益才拍板要买。你要说“受骗上当”,可这字的确是自己签的,有时候确实是有苦说不出。现在,有了《通知》的约束,下次再去柜面购买理财产品,我们是不是可以安心一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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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不止一次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新闻上也会报道。比如深圳一位刘先生在贷款时,被要求一并购买10万元理财产品,贷 款还清后本金收益就能一起到手了。到银行咨询才知道,当时买的并不是理财产品而是工银保险产品,而且这份保险也因长期没有缴费已经失效,这下“10万元都打水漂了!”刘先生向银行和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但至今未果。“好好的理财产品,说变就变”,真是让人无可奈何。
幸运的是这一切终于有望迎来终结之日。随着《通知》的出现,银行也学着更规范地“卖货”了。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 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银行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销售过程中明示产品的代.销属性,揭示代.销产品风险,不得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产品,并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双录”(录音录像)。
目前工 商 银 行、中 国 银 行、招 商 银行 、平 安 银 行、浦 发 银行 、光 大 银 行和渤 海 银 行等,对于非本行发行的产品,传单上都会印上“代.销.产.品”“代 理 产 品”之类的字样。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理财客户经理都能充分揭示产品类型和产品风险。如果是初次购买,银行工作人员会向客户确认本人信息并要求客户做《客户风险承受度评估报告》,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通过柜面、网 银或手机银 行选购理财产品。由于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所能购买的产品也会存在一定的限制。
细心的你肯定会发现,购买理财产品是不能找人代办的,必须客户本人到场办.理。当我们在柜面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柜台上都配备专门的摄像头,银行工作人员会要求我们看镜头,进行拍摄留底,同时还会扫描我们的身.份.证件做比对,以确保签字的是我们本人。其实当我们走进银行的时候,不论办不办业务,前前后后都会大小监控跟拍,为的就是一旦日后产生纠纷争议,可以查看录像作为重要依据。这些都是在《通知》下发前就有的规范,《通知》只不过是再次强调了下。
那么问题来了,从今以后,什么样的产品才是银行能够代销的呢?《通知》中明确说了:“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 监会和保监会监管、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很多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都是一知半解,那一个个听起来很高端很专业的词汇也叫人云里雾里,一开始都免不了怀疑和犹豫,只是经不住各种狂轰滥炸的推荐,以为能获得高收益才拍板要买。你要说“受骗上当”,可这字的确是自己签的,有时候确实是有苦说不出。现在,有了《通知》的约束,下次再去柜面购买理财产品,我们是不是可以安心一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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