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绑架殴打抢劫百万医疗设备 武汉警察杨明辉弄虚作假极力帮助逃避罪责
罪犯绑架殴打抢劫百万医疗设备 武汉警察杨明辉弄虚作假极力帮助逃避罪责
罪犯绑 架殴 打抢 劫百万医 疗设备 警 察弄虚作假极力帮助逃避罪责
公 安机 关岂能充当黑 恶势力的保护伞!
致公 安部郭 声 琨部 长的一封求助信:
武汉市青山区青化派 出 所警 察杨明辉,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身为人 民 警 察,执 法 犯 法,肆意充当绑 架勒索罪犯的保护伞,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我是北 京商人,女,现年43岁,在全国从事医 疗器械销 售工作。
2014年1月11日,我被武汉商人卢青、张拥军、郭爱雄三人,以商谈购 买货物---医 疗设备为由哄骗到武汉,在武汉站3号停车场被主犯张拥军及主犯三人雇 佣的凶手小辉(吉林松源人,号称他自己手上有三 条人命)绑 架上了一辆黑色无牌照的SUV型小轿车,将我带至武汉市青山区的一处荒郊野外------青化路宴宾楼餐厅(一处破旧的黑店)扣 押我6小时,并纠集十几名地 痞流氓和刑满释放人员对我进行殴 打,并向我公 司合伙人索要60万元人 民币赎金。
这些穷 凶 极 恶的犯罪分 子在索要赎金未遂情况下,逼 迫我将一台价值100万的医 疗设备只以2014年2月初卢青、张拥军、郭爱雄支付给被害人公 司的30万(尾款70万拒绝支付)无条件转让给他们,直到犯罪嫌疑人到德邦物流公 司东西湖分理处办 理完提货手续,才解除对我人身自 由的控 制,将我遣 送到汉口火车站,并扬言:若我报警,就绑 架我的家人和子女。
我是一个手 无 寸 铁的弱女子,惨遭十几个地 痞无赖的暴 力殴 打,被抢走价 格百万元的医 疗设备,人格和尊严遭受凌 辱!
然而,这起绑 架抢 劫恶性案 件,却衍变成了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派 出 所警 察杨明辉钱权交易、利益交换的工具!
杨明辉在2014年1月22日接到本案后,在长达半年时间里,弄虚作假、颠 倒 黑 白,串通犯罪嫌疑人及家属串供、作伪证,违反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该查证的证据不查证,并隐匿证据,故意将证据链条弄模糊,以此为借口不予立案;并在案 件调 查过程中,放行涉案货物;曲解法 律,肆意包庇罪犯,直到2014年7月22日,青化所才枉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尤其恶劣的是,杨明辉为了帮助罪犯掩盖犯罪事实真 相,拒绝我到青化所了解案情,甚至对我2014年5月2日下午来到青化所了解案情一事,恼 羞 成 怒,扬言要殴 打我,对我要求到案发现场指认目击证人的诉求,无理拒绝,以此掩盖他串通目击证人及其家属作伪证的事实。
杨明辉为了压 制我维 权,公然叫嚣:“我是2008年武汉市十大形象民 警,青山公 安分 局李应祥副局 长、青山区检 察院、青山区法 院,都认我办的案子,都听我的,你爱哪告,哪告去,就是告到公 安部也是转回青山公 安分 局来查,调 查权 利还是在我的掌控之中”!!!
更令 人 发 指的是,武汉市公 安局成 立专案组专门调 查本案,杨明辉为了掩盖案 件事实真 相,多次打电 话找相关办案人员,极力干扰案 件调 查,最终导致本案不了了之。
由于杨明辉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处心积虑地帮助绑 架抢 劫罪犯逃避罪责。近两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武汉市、湖北省、中 央有关部门申 诉,反映冤 情,但杨明辉以各种手段阻扰相关机 构的调 查,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给我造成巨大损失及严重摧 残!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 脏的钱权交易。
在当今依法 治 国,以德治 国,构建“和谐社 会”的大背景下,青化派 出 所杨明辉警 察,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肆意充当绑 架勒索罪犯保护伞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 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武汉”的法 治进程!
依法 治 国的根本是依法 治官。
希望公 安部领 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立警为公,执 法为民”的服 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切实依法维护受 害 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受 害 人:北 京商人(化名程宇)
2016年 6月5 日
联系电话:17070239237
公 安机 关岂能充当黑 恶势力的保护伞!
致公 安部郭 声 琨部 长的一封求助信:
武汉市青山区青化派 出 所警 察杨明辉,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身为人 民 警 察,执 法 犯 法,肆意充当绑 架勒索罪犯的保护伞,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我是北 京商人,女,现年43岁,在全国从事医 疗器械销 售工作。
2014年1月11日,我被武汉商人卢青、张拥军、郭爱雄三人,以商谈购 买货物---医 疗设备为由哄骗到武汉,在武汉站3号停车场被主犯张拥军及主犯三人雇 佣的凶手小辉(吉林松源人,号称他自己手上有三 条人命)绑 架上了一辆黑色无牌照的SUV型小轿车,将我带至武汉市青山区的一处荒郊野外------青化路宴宾楼餐厅(一处破旧的黑店)扣 押我6小时,并纠集十几名地 痞流氓和刑满释放人员对我进行殴 打,并向我公 司合伙人索要60万元人 民币赎金。
这些穷 凶 极 恶的犯罪分 子在索要赎金未遂情况下,逼 迫我将一台价值100万的医 疗设备只以2014年2月初卢青、张拥军、郭爱雄支付给被害人公 司的30万(尾款70万拒绝支付)无条件转让给他们,直到犯罪嫌疑人到德邦物流公 司东西湖分理处办 理完提货手续,才解除对我人身自 由的控 制,将我遣 送到汉口火车站,并扬言:若我报警,就绑 架我的家人和子女。
我是一个手 无 寸 铁的弱女子,惨遭十几个地 痞无赖的暴 力殴 打,被抢走价 格百万元的医 疗设备,人格和尊严遭受凌 辱!
然而,这起绑 架抢 劫恶性案 件,却衍变成了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派 出 所警 察杨明辉钱权交易、利益交换的工具!
杨明辉在2014年1月22日接到本案后,在长达半年时间里,弄虚作假、颠 倒 黑 白,串通犯罪嫌疑人及家属串供、作伪证,违反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该查证的证据不查证,并隐匿证据,故意将证据链条弄模糊,以此为借口不予立案;并在案 件调 查过程中,放行涉案货物;曲解法 律,肆意包庇罪犯,直到2014年7月22日,青化所才枉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尤其恶劣的是,杨明辉为了帮助罪犯掩盖犯罪事实真 相,拒绝我到青化所了解案情,甚至对我2014年5月2日下午来到青化所了解案情一事,恼 羞 成 怒,扬言要殴 打我,对我要求到案发现场指认目击证人的诉求,无理拒绝,以此掩盖他串通目击证人及其家属作伪证的事实。
杨明辉为了压 制我维 权,公然叫嚣:“我是2008年武汉市十大形象民 警,青山公 安分 局李应祥副局 长、青山区检 察院、青山区法 院,都认我办的案子,都听我的,你爱哪告,哪告去,就是告到公 安部也是转回青山公 安分 局来查,调 查权 利还是在我的掌控之中”!!!
更令 人 发 指的是,武汉市公 安局成 立专案组专门调 查本案,杨明辉为了掩盖案 件事实真 相,多次打电 话找相关办案人员,极力干扰案 件调 查,最终导致本案不了了之。
由于杨明辉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处心积虑地帮助绑 架抢 劫罪犯逃避罪责。近两年来,我一直不断地向武汉市、湖北省、中 央有关部门申 诉,反映冤 情,但杨明辉以各种手段阻扰相关机 构的调 查,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给我造成巨大损失及严重摧 残!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 脏的钱权交易。
在当今依法 治 国,以德治 国,构建“和谐社 会”的大背景下,青化派 出 所杨明辉警 察,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肆意充当绑 架勒索罪犯保护伞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 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武汉”的法 治进程!
依法 治 国的根本是依法 治官。
希望公 安部领 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立警为公,执 法为民”的服 务理念,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从快从重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切实依法维护受 害 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受 害 人:北 京商人(化名程宇)
2016年 6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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