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诈骗77万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诈骗77万
犯罪嫌疑单位1: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网上原油交易平台);
法人:刘 晓 明
公 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 场东楼8层(富德大厦8层)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南202国道西侧
犯罪嫌疑单位2:黑龙江金雅方正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中远019号会员单位) ;
法人:管晓鹤
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恒运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院内
犯罪嫌疑人3:微信号wp000008670,手 机号码15332451595,自称刘云飞以虚假获利截图引 诱客户开 户;身 份 证伪 造(在朋友圈里发布,目前把我拉黑)(号称回金技术分析团队其中一名分析师)
犯罪嫌疑人4:Q Q:2335485282,刘云飞的助理(李助理);
犯罪嫌疑人5:微信:gq134679246,手 机号码:17180505901,号称该公 司的代 理商,说绑 架了刘云飞的孩子。一起骗我签协议。让我不要追究该公 司责任和赔偿。
报案事项:
2016年6 月5日-6 月26日,举报人被系列引 诱后根据犯罪嫌疑人3诈骗进行网上原油交易操作,被骗761568元,犯罪嫌疑人涉嫌网络诈骗。
事实与理由
我的受骗的经过大致是:微信号wp000008670自称刘云飞的人打着帮我现货市场被骗过的人挽回损失,抓着客户的心理,进行一系列的诈骗,6 月6日,在他的诱骗下,给我介绍他的助理,在李助理的引导下开设了中远公 司交易账户,并通 过平安网银转账900000元到交易账户,交易账号为019000000000198。刘云飞与我约定将20%的盈利作为其酬劳。6 月13日,刘云飞通 过指导下初步盈利42万元,本人于当天转账91,981元于刘云飞团队成员王鹏个人账户。当时,报案人在交易账户剩余资金110万元。
6 月中旬,报案人投入的资金开始接连亏损,剩34万元。当天晚上,刘云飞提出代客操盘为操作全部资金,承诺待资金回 复到110万元前不要酬劳,若亏损则由其承担百分之30,若资金超过110万元则将超过部分的30%作为提成。
6 月25日,在中远公 司的账户余额仅剩5000元。一天之内将所剩的34万,全部亏完。当时才惶然大悟,犯罪嫌疑人刘云飞在报案人的质问下提 供了伪 造的身 份 证 件。
7月,刘云飞谎称其孩子被中远公 司的代 理商绑 架,代 理商微信号gq134679246,手 机号17180505901。代 理商要求报案人勿与中远公 司直接交涉,并发了一份协议,称若报案人在该协议上签字,则中远公 司会放过刘云飞孩子。
刘云飞承诺在7月15日之前向我赔偿44万元,但是刘云飞未履行赔偿44万元的承诺。连身 份 证都是伪 造的,后面更可恶的是中远公 司的会员单元编了一个大骗 局,说该公 司也是受 害 者,抓到了刘云飞,说绑 架了他的小孩,叫刘云飞来求我放过他的小孩,让我签一份协议,不要追究中远公 司的责任和赔偿。在这里,我的资金全部进入了中远公 司,试问刘云飞与中远公 司是什么关系,这一连串的诈骗,我想应该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我在仔细了解了这两间公 司与诈骗人的所作所为,震 惊地发现了这整个过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新型骗 局!是一个吃 人不吐骨头、让你倾家荡产的骗 局,现在改头换面成打着帮在原油现货被骗过的人身上,在取得信任进行二次诈骗,真的是没天理,做为投资人,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但根本就不知道风险能达到能几天之内,乃至几分钟的时间使人倾家荡产。
我们维 权者认为,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会员单位及其员工,涉嫌构成了网络诈骗。
一、虚假宣 传欺诈,诱骗上套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业 务员以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手法,只宣 传的是他们有优秀的操盘团队,有老 师的一对一指导,盈利大和风险可控,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诱骗客户开 户,对客户交易时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以达到其盈利的目的,涉嫌违反广告法。
二、虚假监 管欺诈,诱骗入金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业 务员代 开 户时明确说明:交易资金属于第三方监 管。但从每一名客户打印的银 行交易流水可以看到,实际上并不存在三方存管协议,以平安为例,只不过是在建行的网银中商品交易所,添加了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的一个商户结算账户!所有资金其实只是转到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的账户,完全不符合一户一 码制及第三方存管的约定。开 户交易的客户资金没有流向市场,更没有流向国际市场。
客户在其软件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客户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 格。在一个公平的交易里,为什么客户的钱要放到银 行去托管,你们的钱就不要?你们就可以用虚拟货币来玩我们的真金白银?保证金和交易金是一回事吗?
引用中 国证 监 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 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这连堵博平台都不如,堵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 正。
三、虚假交易欺诈,诱骗钱财
2011年11月国 务 院发布<国 务 院关于清理整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2年<国 务 院 办 公 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 办 发〔2012〕37号)、2013年六部委<关于禁止以电子商 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 务 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 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其中,集中竞价包括集 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都是不允许的。除依法经国 务 院或国 务 院期货监 管机 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 国证 监 会发 言 人胡经生代 表会领 导发声强调:现货必须是100%的实物交易,期货必须经国 务 院批准。
而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的交易是:
(一)交易品种具有违法性:
根据商 务部令2006年第24号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经营的原油现货,完全不符合上述条件,却以与会员单位一起诱骗投资者交易“现货原油”,交易标的物违法!
(二)交易的价 格具有欺 骗性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 制盘,没有列入公 安监控体 系;商品价 格和国际接轨,说明了所谓的交易是虚假的,假设外部价 格没有了,公 司就没法运行,大家就没法进行现货交易,这不是荒谬么?!所以,客户在电子盘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 格,价 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实际上形成了“零和”的对堵。
同时,平等的买卖双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自己的交易对手缴纳交易手续费、隔夜费和点差,而交易对手不仅无需缴纳这些费用,反而是收取这些费用。就是说,这种对堵交易,在制 度上就设定了客户在开始和持续期间必须向自己的对手付钱,起点和过程都是不公平的。可以说,这种交易连堵博平台都不如,堵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 正。
(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
客户购 买的“现货天燃气,中远沥青”等现货,除价 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属于标准化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 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通 过“订购”和“回购”两种方式反向操作、平仓方式,解除自己的权 利义务。
这些都构成了标准化合约。
(四)交易行为属对堵式交易
交易中,除了会员单位即经营方、客户双方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第三方,经营方在接客户的单子后,也没有在国际市场保值,所以,这种交易行为完全是“你亏我赚、你赚我亏”的对堵。大圆银泰在给湖南辣妈谭小宝的书面回 复中也清清楚楚地写着:“会员单位与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对象是特定的,不存在多个买主,也不存在多个卖主,仅仅是会员单位与交易商就现货白银进行的订货与回购交易而已”。
在实践中,有无数血本无归的客户,但是却从没有亏得要动保证金的会员单位或代 理商。
(五)交易方式为公开方式集中交易。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通 过电子盘,通 过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 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
根据以上事实、结合中 国相关法 律、法规、政 策规定,报案人认为: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所设的交易系统,其所交易的原油,从根本上讲,目的也不是为了组 织交易、现货交割,也不是通 过配套服 务来盈利,而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收实物的交易,并且面向不特定的人、采取集 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以保证金制 度和高杠杆进行操作,做的是对堵的市商模式,通 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照搬期货经营模式,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
因此,这完全是借现货交易为名,交易的是统 一格式的契约,采取保证金制 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和双向交易等交易机制,行期货交易之实,但却又叫现货,根本就是是平台精心设计的网络电子堵 博,根本就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 局,明目张胆欺诈投资者!进去的客户无论是谁最后都是亏的血本无归,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没有实物交割的虚拟交易,与堵 博无异,甚至比堵 博还不如。
根据<证 监 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组 织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 织期货交易的,其会员、加 盟商和代 理商等代 理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 务”。不具有期货交易资格,却诱骗投资者交易,并通 过操纵交易数据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财产,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的规定,构成网络诈骗罪。
现在,我们严正举报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诈骗行为,将犯罪分 子绳之于法,并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法 律、行政 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将两家公 司获得的非法所得全部退还给受 害 人。
身 份 证伪 造,经公 安系统查实:
中远公 司为了让我不在追究该公 司的责任和赔偿,说刘云飞在他们的公 司套利,刘云飞联 系我,说中远公 司绑 架了他的小孩。让我签了协议就放了他们。因为刘云飞在中远公 司套利,这里请问如果是正当,我们的资金进入国际市场,何来存在套利。
中远公 司:
法人:刘 晓 明
公 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 场东楼8层(富德大厦8层)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南202国道西侧
犯罪嫌疑单位2:黑龙江金雅方正电子商 务有限公 司(中远019号会员单位) ;
法人:管晓鹤
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恒运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院内
犯罪嫌疑人3:微信号wp000008670,手 机号码15332451595,自称刘云飞以虚假获利截图引 诱客户开 户;身 份 证伪 造(在朋友圈里发布,目前把我拉黑)(号称回金技术分析团队其中一名分析师)
犯罪嫌疑人4:Q Q:2335485282,刘云飞的助理(李助理);
犯罪嫌疑人5:微信:gq134679246,手 机号码:17180505901,号称该公 司的代 理商,说绑 架了刘云飞的孩子。一起骗我签协议。让我不要追究该公 司责任和赔偿。
报案事项:
2016年6 月5日-6 月26日,举报人被系列引 诱后根据犯罪嫌疑人3诈骗进行网上原油交易操作,被骗761568元,犯罪嫌疑人涉嫌网络诈骗。
事实与理由
我的受骗的经过大致是:微信号wp000008670自称刘云飞的人打着帮我现货市场被骗过的人挽回损失,抓着客户的心理,进行一系列的诈骗,6 月6日,在他的诱骗下,给我介绍他的助理,在李助理的引导下开设了中远公 司交易账户,并通 过平安网银转账900000元到交易账户,交易账号为019000000000198。刘云飞与我约定将20%的盈利作为其酬劳。6 月13日,刘云飞通 过指导下初步盈利42万元,本人于当天转账91,981元于刘云飞团队成员王鹏个人账户。当时,报案人在交易账户剩余资金110万元。
6 月中旬,报案人投入的资金开始接连亏损,剩34万元。当天晚上,刘云飞提出代客操盘为操作全部资金,承诺待资金回 复到110万元前不要酬劳,若亏损则由其承担百分之30,若资金超过110万元则将超过部分的30%作为提成。
6 月25日,在中远公 司的账户余额仅剩5000元。一天之内将所剩的34万,全部亏完。当时才惶然大悟,犯罪嫌疑人刘云飞在报案人的质问下提 供了伪 造的身 份 证 件。
7月,刘云飞谎称其孩子被中远公 司的代 理商绑 架,代 理商微信号gq134679246,手 机号17180505901。代 理商要求报案人勿与中远公 司直接交涉,并发了一份协议,称若报案人在该协议上签字,则中远公 司会放过刘云飞孩子。
刘云飞承诺在7月15日之前向我赔偿44万元,但是刘云飞未履行赔偿44万元的承诺。连身 份 证都是伪 造的,后面更可恶的是中远公 司的会员单元编了一个大骗 局,说该公 司也是受 害 者,抓到了刘云飞,说绑 架了他的小孩,叫刘云飞来求我放过他的小孩,让我签一份协议,不要追究中远公 司的责任和赔偿。在这里,我的资金全部进入了中远公 司,试问刘云飞与中远公 司是什么关系,这一连串的诈骗,我想应该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我在仔细了解了这两间公 司与诈骗人的所作所为,震 惊地发现了这整个过程就是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新型骗 局!是一个吃 人不吐骨头、让你倾家荡产的骗 局,现在改头换面成打着帮在原油现货被骗过的人身上,在取得信任进行二次诈骗,真的是没天理,做为投资人,我们知道投资有风险,但根本就不知道风险能达到能几天之内,乃至几分钟的时间使人倾家荡产。
我们维 权者认为,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会员单位及其员工,涉嫌构成了网络诈骗。
一、虚假宣 传欺诈,诱骗上套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业 务员以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手法,只宣 传的是他们有优秀的操盘团队,有老 师的一对一指导,盈利大和风险可控,骗取投资者的信任,诱骗客户开 户,对客户交易时没有任何风险提示,以达到其盈利的目的,涉嫌违反广告法。
二、虚假监 管欺诈,诱骗入金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业 务员代 开 户时明确说明:交易资金属于第三方监 管。但从每一名客户打印的银 行交易流水可以看到,实际上并不存在三方存管协议,以平安为例,只不过是在建行的网银中商品交易所,添加了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的一个商户结算账户!所有资金其实只是转到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的账户,完全不符合一户一 码制及第三方存管的约定。开 户交易的客户资金没有流向市场,更没有流向国际市场。
客户在其软件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客户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 格。在一个公平的交易里,为什么客户的钱要放到银 行去托管,你们的钱就不要?你们就可以用虚拟货币来玩我们的真金白银?保证金和交易金是一回事吗?
引用中 国证 监 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胡经生处 长的话说: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对外报价,投资者与会员成交,实际上就是做市商,实际上没有交割。这连堵博平台都不如,堵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 正。
三、虚假交易欺诈,诱骗钱财
2011年11月国 务 院发布<国 务 院关于清理整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2012年<国 务 院 办 公 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 办 发〔2012〕37号)、2013年六部委<关于禁止以电子商 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决定下发之日起,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 务 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 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其中,集中竞价包括集 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交易系统自动匹配成交都是不允许的。除依法经国 务 院或国 务 院期货监 管机 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 国证 监 会发 言 人胡经生代 表会领 导发声强调:现货必须是100%的实物交易,期货必须经国 务 院批准。
而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的交易是:
(一)交易品种具有违法性:
根据商 务部令2006年第24号公布<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经营的原油现货,完全不符合上述条件,却以与会员单位一起诱骗投资者交易“现货原油”,交易标的物违法!
(二)交易的价 格具有欺 骗性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 制盘,没有列入公 安监控体 系;商品价 格和国际接轨,说明了所谓的交易是虚假的,假设外部价 格没有了,公 司就没法运行,大家就没法进行现货交易,这不是荒谬么?!所以,客户在电子盘里面操作,实则操作的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 格,价 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实际上形成了“零和”的对堵。
同时,平等的买卖双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自己的交易对手缴纳交易手续费、隔夜费和点差,而交易对手不仅无需缴纳这些费用,反而是收取这些费用。就是说,这种对堵交易,在制 度上就设定了客户在开始和持续期间必须向自己的对手付钱,起点和过程都是不公平的。可以说,这种交易连堵博平台都不如,堵博平台至少是公平公 正。
(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
客户购 买的“现货天燃气,中远沥青”等现货,除价 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属于标准化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文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 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通 过“订购”和“回购”两种方式反向操作、平仓方式,解除自己的权 利义务。
这些都构成了标准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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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除了会员单位即经营方、客户双方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第三方,经营方在接客户的单子后,也没有在国际市场保值,所以,这种交易行为完全是“你亏我赚、你赚我亏”的对堵。大圆银泰在给湖南辣妈谭小宝的书面回 复中也清清楚楚地写着:“会员单位与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对象是特定的,不存在多个买主,也不存在多个卖主,仅仅是会员单位与交易商就现货白银进行的订货与回购交易而已”。
在实践中,有无数血本无归的客户,但是却从没有亏得要动保证金的会员单位或代 理商。
(五)交易方式为公开方式集中交易。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通 过电子盘,通 过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未促成交易提 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
根据以上事实、结合中 国相关法 律、法规、政 策规定,报案人认为: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所设的交易系统,其所交易的原油,从根本上讲,目的也不是为了组 织交易、现货交割,也不是通 过配套服 务来盈利,而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收实物的交易,并且面向不特定的人、采取集 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以保证金制 度和高杠杆进行操作,做的是对堵的市商模式,通 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照搬期货经营模式,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
因此,这完全是借现货交易为名,交易的是统 一格式的契约,采取保证金制 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和双向交易等交易机制,行期货交易之实,但却又叫现货,根本就是是平台精心设计的网络电子堵 博,根本就是一种精心设计的新型骗 局,明目张胆欺诈投资者!进去的客户无论是谁最后都是亏的血本无归,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没有实物交割的虚拟交易,与堵 博无异,甚至比堵 博还不如。
根据<证 监 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附件<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的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组 织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 织期货交易的,其会员、加 盟商和代 理商等代 理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活动,同时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 务”。不具有期货交易资格,却诱骗投资者交易,并通 过操纵交易数据进行虚假交易,骗取投资者财产,这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虚构事实,隐瞒真 相的规定,构成网络诈骗罪。
现在,我们严正举报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和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诈骗行为,将犯罪分 子绳之于法,并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法 律、行政 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将两家公 司获得的非法所得全部退还给受 害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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