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西:这把“电火”该谁担责?
山东莱西:这把“电火”该谁担责?
来源:人民法制报 http://www.chinanews-bao.com/html/shenduzhuizong/20160903/18053.html
人民法制报法制新闻网山东讯 (首席记者 赵风强 )
近日,莱西市民史本章先生向记者反映:“我的“果树大棚”被大风吹断的电线引起火灾烧毁,至今没人承担责任,真是“哭诉无门”了……
为求真 相,记者赶往莱西市,史先生带着记者来到院上镇王家庄村被烧毁的“果树大棚”,并给记者叙述了事件经过:“7月20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当地天气是风力很大,应该是大风将电线的两线触碰导致引发短路烧断了电线,断了的电线掉落到大棚上发生了电起火事故”……当时史先生并未在大棚,是邻近大棚户发现大棚起火,在去救火时差点触电”……
从现场看,可以肯定三 点:1、电线的断头处,是在两个电杆的中间,是线头落地后引发火灾。
引发火灾的断头电线 本报记者摄
被烧毁的果树大棚 本报记者摄
事故已经出现 无人承担责任
史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出现后,我便去找武备供电所所长门树泉商量如何解决,门所长让我找村委”。记者:“为啥找村委”?史先生:他说:‘这个线路和变压器的产权是村里的,与他们没有关系’。记者:“如果产权是村里的,你确实应该找村委”。史先生:“这一片大棚是从1997年开始建造,至今已经20年,现在已有260多个棚,我找了几位老村委会的干部,他们的回答基本一致:1、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负责。2、电闸的钥匙一直都有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掌握。3、电费从来都是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收取。4、他们都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会有没有产权合同。我回头又找门所长,他让我找供电公司或打电话95598,我打电话95598,回答是:“1、产权是村里的,你找村里解决。2、我们的线路和设备都是完好的”。 史先生气愤地说:“95598的回答是睁眼说瞎话——线路是好的怎么会断?设备是好的怎么会断电后不跳闸?没有办法了,这才向你们求助啊”!
为弄清事实真 相,记者来到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的姜书记、办公室张主任、武备供电所门所长等同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答复内容为:1、电工李升友是供电公司的工人,有用工合同并答应第二天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2、线路和变压器的产权是村里的,有产权合同,也答应第二天提供 产 权合同复印件。3、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电工李升友负责。4、电闸的钥匙是有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掌握。5、电费是供电所的电工帮忙收取。
为了证明产权是村里的,张主任又拿出一份王家庄村委7月21日开具的证明,记者看完后要一份复印件时,张主任没有同意,记者只好急忙用手机拍了一张不太全的照片。
王家庄村委7月21日开具的证明 本报记者摄
记者追问:
1、既然是村里的产权,为何电闸的钥匙是电工李升友掌控?门所长:我们代为管理。
2、为何电费由电工李升友收取?门所长:我们代收,收完交给村里,我们是无偿服务。
3、既然收取的电费是交给村里,李升友手里应该有村里开具的收费凭据吧?门所长:有。记者:明天可以提供这半年的收费凭据和用电记录吗?门所长:可以。
4、青岛市物价局规定农用电的价格是每度0.545元,电工为何按每度1.00元收取?门所长:存在电耗的原因
青岛市物价局规定的农用电价格(手机截图)
第二天上午九点前,是定好拿复印件的时间,供电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推脱,记者未能获取到三份有分量的复印件。
发稿之时又有事 再添一段小插曲
8月31日下午,当记者要上传稿件时,又接到史本章先生的电话:“今天,我的大棚处来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来接电线,被我们拦下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为何来接电线?9月1日上午,记者又奔赴莱西,在当事人的带领下,找到了接电线者——院上镇吴家屯村的电工吴安德,据吴安德介绍:“昨天上午,一个自称是镇政府的人开着车来找我:有一块线路断了,你去帮着接上,一天200元钱。我是干活挣钱的,我就跟着去了,到了王家庄前路边上,李升友上了车,他把我领到现场就走了,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当事人:“谁报的警”?吴安德:“我报的,你们既不让我接线、也不让我走,我只好报 警”。
记者本想去院上镇了解情况,为了慎重,记者先拨通了院上镇一位朋友的电话:“听说有这个事,可能是因为这一户出了事,其它100多大棚也无法用电了,他们到政府来反映,可能是政府安排先接上电吧”? 一户出了事,影响其它100多户正常生产,政府安排先接上电无可厚非,但记者认为,这事完全可以避免,如果给当事人说明:1、事情已经出了,该咋解决就咋解决。2、因为这个影响其它100多户正常生产是不合适的。都是庄户人和邻居,当事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吧?可是,1、当事人不知咋回事。2、现场又无政府工作人员解释。3、分管此片的电工李升友不参与接电、反而让一个无关(且不认识)人员来接电,能不出现矛盾吗?是工作方法简单?还是粗暴?证者不便多作评论。
针对吴安德是村里的电工,记者顺便了解到,吴家屯村的产权属村里、由电工收费、每度0.80元。
史本章先生的问题拖了一个多月,至今无人出面解决,关键在于“产权”,其它村会是什么情况?记者决定再做调查,通过上面提到的朋友,找了五位原武备镇(现合并到院上镇)有种植大棚的村书记电话,进行了电话采访,这几个村的情况各不相同,只有一位Z姓书记说产权属供电所,其它村,有的是村的产权、村的电工管理和收费;有的是扶贫单位给解决的;还有的是村的产权、承包给电工管理和收费……收取电费标准也各不相同……既然各不相同,记者又对王家庄往届所有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电话采访,他们均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的产权合同之事。
产权合同是关键 一串疑问谁来解
至此,记者不得不提出疑问:一、95598的回答是:“1、产权是村里的。2、线路和设备都是完好的”。线路是好的怎么会断?这段电线是老化?还是质量问题?这段电线是谁供给?谁付的钱?设备是好的怎么会断电后不跳闸?这个变压器有无漏电保护装置?这个变压器是否合格产品?是谁提供?谁出的钱?二、既然“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电工李升友负责”,电工李升友该否承担监管不当责任?三、这片大棚已经20年,所有往届村两委负责人都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的产权合同之事,现庙村两委还没满届,负责人又是如何知道产权属村委?产权合同在哪?四、供电公司说和村委有产权合同,为何不能提供?又为何7月20日下午两点钟出事,王家庄村委7月21日马上开具证明?产权合同不比临时开具的证明更具说服力?五、既然提供不出用电记录和李升友的交款凭证,是否该怀疑存在私设“小金库”?供电公司的纪检组长该否追查?莱西纪委或检 察 院是否该过问?六、为何20年来收电费只收钱不开?这里面有没有“猫腻”? 七、每度电收取1.00元的依据在哪?既然以“电耗”为借口,为何不能提供用电记录?
王家庄大棚种植户的证明 本报记者摄
村民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断线引发火灾之时,当时人不在现场,村委会的证明上为何要写“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客户管理维护不当造成的”?这村委会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这么写的用意何在?目的何在?是否属有意挑起事端?既然承认该线路“非电力公司产权”,那毫无疑问就属村里产权!又为何出事一个多月村两委无一人过问?这是维护村民利益、为村民服务的村两委吗?院上镇党委政府该否对这样的村两委问责?
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此事拖至今天,有无有意推卸责任?与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有关联?执政为民的情怀又在哪里?回到主题:这把“电火”该谁担责?
相关责任单位何时能过问此事?何时能解决好此事?记者将继续关注后续。
编后语:
党的十 八 大以来,总 书 记早已告诫全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这出“戏”已经上演一个多月,还要演多少时间?正义在哪?如此冷漠的现实,村民能否失望?杀伤力有多大?民心何聚?相关部门该否“作为”一下?还要继续“装聋作哑”吗?至今无人过问是否让人难以解读、耐人寻味???“天地之间有杆称,老百姓是定盘星”!“得民心者得天下”。“翁 安 事 件”的事实已经证实——基层官员的不作为“功不可没”…… 此事该不该作为?能否作为?谁来作为?本报将继续关注。
人民法制报法制新闻网山东讯 (首席记者 赵风强 )
近日,莱西市民史本章先生向记者反映:“我的“果树大棚”被大风吹断的电线引起火灾烧毁,至今没人承担责任,真是“哭诉无门”了……
为求真 相,记者赶往莱西市,史先生带着记者来到院上镇王家庄村被烧毁的“果树大棚”,并给记者叙述了事件经过:“7月20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当地天气是风力很大,应该是大风将电线的两线触碰导致引发短路烧断了电线,断了的电线掉落到大棚上发生了电起火事故”……当时史先生并未在大棚,是邻近大棚户发现大棚起火,在去救火时差点触电”……
从现场看,可以肯定三 点:1、电线的断头处,是在两个电杆的中间,是线头落地后引发火灾。
引发火灾的断头电线 本报记者摄
被烧毁的果树大棚 本报记者摄
事故已经出现 无人承担责任
史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出现后,我便去找武备供电所所长门树泉商量如何解决,门所长让我找村委”。记者:“为啥找村委”?史先生:他说:‘这个线路和变压器的产权是村里的,与他们没有关系’。记者:“如果产权是村里的,你确实应该找村委”。史先生:“这一片大棚是从1997年开始建造,至今已经20年,现在已有260多个棚,我找了几位老村委会的干部,他们的回答基本一致:1、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负责。2、电闸的钥匙一直都有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掌握。3、电费从来都是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收取。4、他们都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会有没有产权合同。我回头又找门所长,他让我找供电公司或打电话95598,我打电话95598,回答是:“1、产权是村里的,你找村里解决。2、我们的线路和设备都是完好的”。 史先生气愤地说:“95598的回答是睁眼说瞎话——线路是好的怎么会断?设备是好的怎么会断电后不跳闸?没有办法了,这才向你们求助啊”!
为弄清事实真 相,记者来到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的姜书记、办公室张主任、武备供电所门所长等同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答复内容为:1、电工李升友是供电公司的工人,有用工合同并答应第二天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2、线路和变压器的产权是村里的,有产权合同,也答应第二天提供 产 权合同复印件。3、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电工李升友负责。4、电闸的钥匙是有供电所的电工李升友掌握。5、电费是供电所的电工帮忙收取。
为了证明产权是村里的,张主任又拿出一份王家庄村委7月21日开具的证明,记者看完后要一份复印件时,张主任没有同意,记者只好急忙用手机拍了一张不太全的照片。
王家庄村委7月21日开具的证明 本报记者摄
记者追问:
1、既然是村里的产权,为何电闸的钥匙是电工李升友掌控?门所长:我们代为管理。
2、为何电费由电工李升友收取?门所长:我们代收,收完交给村里,我们是无偿服务。
3、既然收取的电费是交给村里,李升友手里应该有村里开具的收费凭据吧?门所长:有。记者:明天可以提供这半年的收费凭据和用电记录吗?门所长:可以。
4、青岛市物价局规定农用电的价格是每度0.545元,电工为何按每度1.00元收取?门所长:存在电耗的原因
青岛市物价局规定的农用电价格(手机截图)
第二天上午九点前,是定好拿复印件的时间,供电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推脱,记者未能获取到三份有分量的复印件。
发稿之时又有事 再添一段小插曲
8月31日下午,当记者要上传稿件时,又接到史本章先生的电话:“今天,我的大棚处来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来接电线,被我们拦下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为何来接电线?9月1日上午,记者又奔赴莱西,在当事人的带领下,找到了接电线者——院上镇吴家屯村的电工吴安德,据吴安德介绍:“昨天上午,一个自称是镇政府的人开着车来找我:有一块线路断了,你去帮着接上,一天200元钱。我是干活挣钱的,我就跟着去了,到了王家庄前路边上,李升友上了车,他把我领到现场就走了,后面的事你们都知道了”…… 当事人:“谁报的警”?吴安德:“我报的,你们既不让我接线、也不让我走,我只好报 警”。
记者本想去院上镇了解情况,为了慎重,记者先拨通了院上镇一位朋友的电话:“听说有这个事,可能是因为这一户出了事,其它100多大棚也无法用电了,他们到政府来反映,可能是政府安排先接上电吧”? 一户出了事,影响其它100多户正常生产,政府安排先接上电无可厚非,但记者认为,这事完全可以避免,如果给当事人说明:1、事情已经出了,该咋解决就咋解决。2、因为这个影响其它100多户正常生产是不合适的。都是庄户人和邻居,当事人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吧?可是,1、当事人不知咋回事。2、现场又无政府工作人员解释。3、分管此片的电工李升友不参与接电、反而让一个无关(且不认识)人员来接电,能不出现矛盾吗?是工作方法简单?还是粗暴?证者不便多作评论。
针对吴安德是村里的电工,记者顺便了解到,吴家屯村的产权属村里、由电工收费、每度0.80元。
史本章先生的问题拖了一个多月,至今无人出面解决,关键在于“产权”,其它村会是什么情况?记者决定再做调查,通过上面提到的朋友,找了五位原武备镇(现合并到院上镇)有种植大棚的村书记电话,进行了电话采访,这几个村的情况各不相同,只有一位Z姓书记说产权属供电所,其它村,有的是村的产权、村的电工管理和收费;有的是扶贫单位给解决的;还有的是村的产权、承包给电工管理和收费……收取电费标准也各不相同……既然各不相同,记者又对王家庄往届所有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电话采访,他们均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的产权合同之事。
产权合同是关键 一串疑问谁来解
至此,记者不得不提出疑问:一、95598的回答是:“1、产权是村里的。2、线路和设备都是完好的”。线路是好的怎么会断?这段电线是老化?还是质量问题?这段电线是谁供给?谁付的钱?设备是好的怎么会断电后不跳闸?这个变压器有无漏电保护装置?这个变压器是否合格产品?是谁提供?谁出的钱?二、既然“线路、设备维护都有供电所电工李升友负责”,电工李升友该否承担监管不当责任?三、这片大棚已经20年,所有往届村两委负责人都不知道供电所和村委的产权合同之事,现庙村两委还没满届,负责人又是如何知道产权属村委?产权合同在哪?四、供电公司说和村委有产权合同,为何不能提供?又为何7月20日下午两点钟出事,王家庄村委7月21日马上开具证明?产权合同不比临时开具的证明更具说服力?五、既然提供不出用电记录和李升友的交款凭证,是否该怀疑存在私设“小金库”?供电公司的纪检组长该否追查?莱西纪委或检 察 院是否该过问?六、为何20年来收电费只收钱不开?这里面有没有“猫腻”? 七、每度电收取1.00元的依据在哪?既然以“电耗”为借口,为何不能提供用电记录?
王家庄大棚种植户的证明 本报记者摄
村民委员会其职责之一是“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断线引发火灾之时,当时人不在现场,村委会的证明上为何要写“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客户管理维护不当造成的”?这村委会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这么写的用意何在?目的何在?是否属有意挑起事端?既然承认该线路“非电力公司产权”,那毫无疑问就属村里产权!又为何出事一个多月村两委无一人过问?这是维护村民利益、为村民服务的村两委吗?院上镇党委政府该否对这样的村两委问责?
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此事拖至今天,有无有意推卸责任?与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有关联?执政为民的情怀又在哪里?回到主题:这把“电火”该谁担责?
相关责任单位何时能过问此事?何时能解决好此事?记者将继续关注后续。
编后语:
党的十 八 大以来,总 书 记早已告诫全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这出“戏”已经上演一个多月,还要演多少时间?正义在哪?如此冷漠的现实,村民能否失望?杀伤力有多大?民心何聚?相关部门该否“作为”一下?还要继续“装聋作哑”吗?至今无人过问是否让人难以解读、耐人寻味???“天地之间有杆称,老百姓是定盘星”!“得民心者得天下”。“翁 安 事 件”的事实已经证实——基层官员的不作为“功不可没”…… 此事该不该作为?能否作为?谁来作为?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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