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女教师合法拍照被刑拘
乡村女教师合法拍照被刑拘
因对方故意使用农村喷草用的剧毒农药,将我方的果树以及农作物喷洒毒药枯灭致死。喷死这些农作物发现的时间是在2016农历的七月初八日晚7点左右发现。这也造就了,当事人在去地里看到农作物枯死,才在9.8的下午3点多跟作案人龚爱玉发生口角纠纷,继而发生轻微打架。(这本属于轻微民事案件)之后各自都回家了,过后龚爱玉为报复,通过110报警污称两人打她。并且两家本就30多年的冤家死对头,对方总是仗着家里兄弟多几十年来欺负我们家,对方属于强者,我方总是处于弱者。几十年来总是随时挑起矛盾,制造矛盾。 民 警本应该是为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消除矛盾的,而不应该制造出更大的矛盾。
报警时间是16.05,感德派 出 所民 警吴义平等4人(含协警3人),从作案人的大伯家里出来(其大伯家儿子在县里当官)从龚爱玉家里出来后,直接到受害人家里大声吼叫要抓人,开口猛吼谁打人,在吴义平等民 警的大声吼叫下,受害人的母亲陈母就上前说为何没有将龚爱玉同时抓来辨认。没想却遭来“大罪”,吴义平等人就对一个年近六旬的老人纠缠不放,吴义平本就有准备要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母实行抓捕,特此3个身强力壮的民 警,就将陈母强行按倒在地上,就动弹不得,并开始对陈母施喷辣椒水,这一情景,刚好被教书放学回家吃饭的小女儿看到,教书的小女儿边拿手机对现场进行拍摄边说“民 警不能粗暴执法”“为什么没带对方来认人就随便抓人”“民 警对着一个老人家不能这样执法,拍视频要上传网络”等话语;吴义平听到这些话后就用手指很近距离的指着女教师王某的脸说“在这样,要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等言语,对女教师王某提出的疑问并没有解释,而是一直用语言激怒女教师王某。而后带队民 警吴义平立马打电话到感德派 出 所再叫4人(含协警)上去王某家带人。女儿王某看陈母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本是想走到吴义平前面扶起陈母,吴义平就用高大的身子挡住女儿王某,期间有肢体冲突。就这样吴义平就趁此机会对王某实施抓捕,几个身强力壮的民 警将女教师王某强压在楼梯上,进而拿手 铐,将人拷住并拿走手机(手机里的视频是否还在,还是被吴义平等人删除是否有不利于现场的视频)。吴义平称其女儿也是妨害公务,女教师王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根本不算妨害公务,便极力挣扎,但最终坳不过身强力壮的民 警们。
母女双双被抓到派 处所,随后被投进安溪看守所至今,其女儿至今在安溪看守所2个多月。存在的主要疑点:
1、执法过程相当不规范!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且只有吴义平一个民 警带3个协警出警,与执法机关必须2个执法者共同执法为依据相冲突(因为协警并无执法权);未出示执法证件无法判断是协警还是正式民 警!在双方打完后16点左右才报警说2人打架,但民 警吴义平出警完在18点左右才回所,在未带对方来指认何人打她,民 警吴义平就冲进女教师家大声吼叫要抓人(在农村的意思就是要逮捕人),此执法过程造成老人家陈母的恐慌性,特别是对一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村妇女更会造成恐慌心理,后面才会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对于一起农村妇女扭打的事件,未在对方指认的情况需要采取抓人的措施吗?此过程存在执法的严重不规范行为!!
2、存在粗暴执法行为!感德派 出 所出警人员是否存在严重的不文明的暴力执法行为,抓捕一个将近60岁不足百斤的农村妇女需要3个身强力壮的出警人员强行摁倒在地?需要喷洒辣椒水?
3、存在引诱执法行为!针对抓捕乡村女教师的过程中,带队民 警吴义平存在钓鱼执法的明显过程!女教师一开始只是录视频,并没与参与阻扰民 警办案过程,录制过程中,民 警吴义平就对着王某吼叫要对女教师采取强制措施,但此时此刻女教师并无出现违法的行为,只是在录视频,有必要说要采取强制措施??过一小会儿,吴义平就开始打电话叫派 出 所增加人员,此时明显就是要开始诱捕女教师了,因为单独抓捕陈母是否还需要再叫4人?后面民 警吴义平就故意针对陈母,看到陈母转身走回屋内,就立马拿出手 铐要铐陈母,女教师看到身体瘦弱的老母亲要被抓走,出于孝心和爱心,一时激动起来才会出现后面的不当行为!(刚毕业2年,以第一名考入镇上小学任教,非常缺乏社会经验阅历)
4、是否删除证据!女教师手机现场视频是否被删除?是否有删除现场不利于出警人员现场不文明和暴力执法的证据?(民众拍摄执法现场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5、滥用妨碍公务罪!民 警吴义平平时执法是否经常性存在“暴力执法”和“钓鱼执法”行为?单发生在其本人身上的关于妨碍公务案件就跟感德镇群众就有6起!
6、对方报警是否夸大事实!办案民 警是否与报警方存在勾结行为!是否收取对方红包!。
7、公安处理事件严重不公正!整个事件都是公安自己系统的人员在处理,同时只调取利用公安自己方面的证据,未采集受害人的相关证据(如手机视频),同时女教师已关押达2个月之久是否处罚过重!
妨害公务罪,是指在保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机关的尊严,但在具体应用中,也应该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否则,一不小心被一些地方或者人拿来做文章,反而会让弱者更无助,更无辜,增加更大的社会矛盾。
报警时间是16.05,感德派 出 所民 警吴义平等4人(含协警3人),从作案人的大伯家里出来(其大伯家儿子在县里当官)从龚爱玉家里出来后,直接到受害人家里大声吼叫要抓人,开口猛吼谁打人,在吴义平等民 警的大声吼叫下,受害人的母亲陈母就上前说为何没有将龚爱玉同时抓来辨认。没想却遭来“大罪”,吴义平等人就对一个年近六旬的老人纠缠不放,吴义平本就有准备要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母实行抓捕,特此3个身强力壮的民 警,就将陈母强行按倒在地上,就动弹不得,并开始对陈母施喷辣椒水,这一情景,刚好被教书放学回家吃饭的小女儿看到,教书的小女儿边拿手机对现场进行拍摄边说“民 警不能粗暴执法”“为什么没带对方来认人就随便抓人”“民 警对着一个老人家不能这样执法,拍视频要上传网络”等话语;吴义平听到这些话后就用手指很近距离的指着女教师王某的脸说“在这样,要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等言语,对女教师王某提出的疑问并没有解释,而是一直用语言激怒女教师王某。而后带队民 警吴义平立马打电话到感德派 出 所再叫4人(含协警)上去王某家带人。女儿王某看陈母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本是想走到吴义平前面扶起陈母,吴义平就用高大的身子挡住女儿王某,期间有肢体冲突。就这样吴义平就趁此机会对王某实施抓捕,几个身强力壮的民 警将女教师王某强压在楼梯上,进而拿手 铐,将人拷住并拿走手机(手机里的视频是否还在,还是被吴义平等人删除是否有不利于现场的视频)。吴义平称其女儿也是妨害公务,女教师王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根本不算妨害公务,便极力挣扎,但最终坳不过身强力壮的民 警们。
母女双双被抓到派 处所,随后被投进安溪看守所至今,其女儿至今在安溪看守所2个多月。存在的主要疑点:
1、执法过程相当不规范!执法过程中未出示执法证件,且只有吴义平一个民 警带3个协警出警,与执法机关必须2个执法者共同执法为依据相冲突(因为协警并无执法权);未出示执法证件无法判断是协警还是正式民 警!在双方打完后16点左右才报警说2人打架,但民 警吴义平出警完在18点左右才回所,在未带对方来指认何人打她,民 警吴义平就冲进女教师家大声吼叫要抓人(在农村的意思就是要逮捕人),此执法过程造成老人家陈母的恐慌性,特别是对一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村妇女更会造成恐慌心理,后面才会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对于一起农村妇女扭打的事件,未在对方指认的情况需要采取抓人的措施吗?此过程存在执法的严重不规范行为!!
2、存在粗暴执法行为!感德派 出 所出警人员是否存在严重的不文明的暴力执法行为,抓捕一个将近60岁不足百斤的农村妇女需要3个身强力壮的出警人员强行摁倒在地?需要喷洒辣椒水?
3、存在引诱执法行为!针对抓捕乡村女教师的过程中,带队民 警吴义平存在钓鱼执法的明显过程!女教师一开始只是录视频,并没与参与阻扰民 警办案过程,录制过程中,民 警吴义平就对着王某吼叫要对女教师采取强制措施,但此时此刻女教师并无出现违法的行为,只是在录视频,有必要说要采取强制措施??过一小会儿,吴义平就开始打电话叫派 出 所增加人员,此时明显就是要开始诱捕女教师了,因为单独抓捕陈母是否还需要再叫4人?后面民 警吴义平就故意针对陈母,看到陈母转身走回屋内,就立马拿出手 铐要铐陈母,女教师看到身体瘦弱的老母亲要被抓走,出于孝心和爱心,一时激动起来才会出现后面的不当行为!(刚毕业2年,以第一名考入镇上小学任教,非常缺乏社会经验阅历)
4、是否删除证据!女教师手机现场视频是否被删除?是否有删除现场不利于出警人员现场不文明和暴力执法的证据?(民众拍摄执法现场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5、滥用妨碍公务罪!民 警吴义平平时执法是否经常性存在“暴力执法”和“钓鱼执法”行为?单发生在其本人身上的关于妨碍公务案件就跟感德镇群众就有6起!
6、对方报警是否夸大事实!办案民 警是否与报警方存在勾结行为!是否收取对方红包!。
7、公安处理事件严重不公正!整个事件都是公安自己系统的人员在处理,同时只调取利用公安自己方面的证据,未采集受害人的相关证据(如手机视频),同时女教师已关押达2个月之久是否处罚过重!
妨害公务罪,是指在保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机关的尊严,但在具体应用中,也应该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否则,一不小心被一些地方或者人拿来做文章,反而会让弱者更无助,更无辜,增加更大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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