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一)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
实名举报(一)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
(二)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
该两项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尊敬的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办公室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中所涉及的商品房被拆迁户,由于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一系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致使我们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11年无法回迁安置。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始于2006年,最早的开发商是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后由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后由于富士康占地问题,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接管建设,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法人是原(2011年前)金水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建民(现金水区政协副主席),张建民接管后成立了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白庙城中村项目)、
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张建民同时担任这三家公司的法人。
而我们这些商品房被拆迁户拆迁安置范围(也)随着张建民的接管由原来的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变成了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我们的商品房屋性质也变成了白庙城中村村民安置房,我们这些商品房被拆迁户成了不享受村民待遇的“白庙村民”。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根据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拆迁房屋均在“文化路以东、东风路以南、白庙路以北、文博西路以西”的位置,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郑拆许字(2007)第0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显示“文化路东、东风路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但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该拆迁范围更为确切的应该为“文化路东、东风路南、白庙路北、文博西路西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相关文件明确“拆迁改造范围内集中就地安置”,并且应该是产权明晰的商品房。
二、把本该安置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的商品房卖与他人非法获利14.512亿元。
三、2008年2月27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郑国土资通字(2008)第A01号《关于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该通知书指出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四、由于富士康占地问题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水区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指挥部向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293000000元。利息损失贰仟贰佰万(22000000)元整。
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一、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南升科公司)向富士康公司定向售楼造成国资流失6.8亿
富士康赛博数码广场项目位于金水区白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民安置区1、2、3号商业裙楼一至三层,河南升科置业公司按照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富士康出售4万㎡安置区商业用房---富士康赛博数码广场,其成本价达到25000元/平方米,造成国资流失6.8亿。自2011年起,升科公司前后多次因该房屋销售的价格问题招致税务稽查机关查处,要求按照市场评估价缴纳各种税费,2013年8---9月,在国家审计署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中,该房屋销售存在的低价销售问题又被审计署明确指出,认定:按照市场价,这一销售行为,造成国资贱卖6.8亿元,责令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白庙城中村项目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获取非法利益。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的容积率达7.17,超过了国家高层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5的相关法律规定;
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是:2010年5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是:2012年3月6日,开工时间是:2007年6月20日,合同竣工日期:2012年12月10日,中标通知书:2013年4月6日.合同备案时间:2013年7月3日,安全监督计划开工时间是:2012年12月30日,这样的房屋能够安心居住吗?
三、白庙城中村项目先前办理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中企业名称(豫华公司)于现在企业(升科公司)名称不符,现建筑面积与原报建建筑面积不符。
四、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4、5号楼的施工方河南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已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但却仍然在2016年9月28日(即竣工期2012年10月4日的四年后)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且所有违规建筑都没有进行处罚,
五、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不到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1-7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六、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交款单位实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该票据显示的用地面积126729.5平方米,根据郑州市城市规划局2009年4月30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显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名称为白庙城中村改造;建筑位置为东风路南,白庙路北,文化路东,文博西路西;用地面积为126729.66平方米”的内容,可以得知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土地出让金票据是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
七、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之处
白庙城中村安置房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抽查时发现墙面、层高、电梯、消防、排水等十多处质量问题;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称,白庙城中村安置房存在着十多处消防安全隐患;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专业审查意见显示白庙城中村安置房存在众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质量问题;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的容积率达7.17,超过了国家高层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5的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内电梯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在2016年3月9日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省内主要媒体均有报道)
八、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经过主管机关的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九、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和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未履行法定公开程序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违法违规问题。
我们商品房被拆迁户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关注此事,解决我们长达十一年无法回迁安置问题,查处在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和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弄虚作假,挂羊头卖狗肉坑国害民的不法官员,查处在两个项目建设中利用职权知法犯法的涉案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还我们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一片净土蓝天!
此致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商品房被拆迁户
2017年4月16日
该两项工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尊敬的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办公室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中所涉及的商品房被拆迁户,由于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一系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致使我们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11年无法回迁安置。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始于2006年,最早的开发商是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后由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后由于富士康占地问题,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接管建设,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法人是原(2011年前)金水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建民(现金水区政协副主席),张建民接管后成立了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白庙城中村项目)、
河南兴科置业有限公司(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张建民同时担任这三家公司的法人。
而我们这些商品房被拆迁户拆迁安置范围(也)随着张建民的接管由原来的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变成了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我们的商品房屋性质也变成了白庙城中村村民安置房,我们这些商品房被拆迁户成了不享受村民待遇的“白庙村民”。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根据郑州市淞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拆迁房屋均在“文化路以东、东风路以南、白庙路以北、文博西路以西”的位置,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郑拆许字(2007)第0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显示“文化路东、东风路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但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该拆迁范围更为确切的应该为“文化路东、东风路南、白庙路北、文博西路西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相关文件明确“拆迁改造范围内集中就地安置”,并且应该是产权明晰的商品房。
二、把本该安置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的商品房卖与他人非法获利14.512亿元。
三、2008年2月27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郑国土资通字(2008)第A01号《关于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该通知书指出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四、由于富士康占地问题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水区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指挥部向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293000000元。利息损失贰仟贰佰万(22000000)元整。
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一、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河南升科公司)向富士康公司定向售楼造成国资流失6.8亿
富士康赛博数码广场项目位于金水区白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民安置区1、2、3号商业裙楼一至三层,河南升科置业公司按照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富士康出售4万㎡安置区商业用房---富士康赛博数码广场,其成本价达到25000元/平方米,造成国资流失6.8亿。自2011年起,升科公司前后多次因该房屋销售的价格问题招致税务稽查机关查处,要求按照市场评估价缴纳各种税费,2013年8---9月,在国家审计署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中,该房屋销售存在的低价销售问题又被审计署明确指出,认定:按照市场价,这一销售行为,造成国资贱卖6.8亿元,责令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二、白庙城中村项目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获取非法利益。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的容积率达7.17,超过了国家高层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5的相关法律规定;
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是:2010年5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是:2012年3月6日,开工时间是:2007年6月20日,合同竣工日期:2012年12月10日,中标通知书:2013年4月6日.合同备案时间:2013年7月3日,安全监督计划开工时间是:2012年12月30日,这样的房屋能够安心居住吗?
三、白庙城中村项目先前办理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中企业名称(豫华公司)于现在企业(升科公司)名称不符,现建筑面积与原报建建筑面积不符。
四、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4、5号楼的施工方河南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已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但却仍然在2016年9月28日(即竣工期2012年10月4日的四年后)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且所有违规建筑都没有进行处罚,
五、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查询不到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1-7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六、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交款单位实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该票据显示的用地面积126729.5平方米,根据郑州市城市规划局2009年4月30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显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名称为白庙城中村改造;建筑位置为东风路南,白庙路北,文化路东,文博西路西;用地面积为126729.66平方米”的内容,可以得知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土地出让金票据是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
七、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之处
白庙城中村安置房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抽查时发现墙面、层高、电梯、消防、排水等十多处质量问题;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称,白庙城中村安置房存在着十多处消防安全隐患;郑州市建设委员会专业审查意见显示白庙城中村安置房存在众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质量问题;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回复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的容积率达7.17,超过了国家高层建筑容积率不得超过5的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内电梯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在2016年3月9日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省内主要媒体均有报道)
八、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经过主管机关的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九、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和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未履行法定公开程序擅自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土地价款和配套规费流失等违法违规问题。
我们商品房被拆迁户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关注此事,解决我们长达十一年无法回迁安置问题,查处在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恒大名都和白庙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弄虚作假,挂羊头卖狗肉坑国害民的不法官员,查处在两个项目建设中利用职权知法犯法的涉案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还我们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513户商品房被拆迁户一片净土蓝天!
此致
白庙村暨科技市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商品房被拆迁户
2017年4月16日
朵朵什么人- 帖子数 : 1741
注册日期 : 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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