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赵金遭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却被判重刑比于欢还冤?
黑龙江赵金遭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却被判重刑比于欢还冤?
日前,来自北 京大学、国 家法 官学院、中 央民 族大学等高校的著名法 学家与京 城著名大律师齐聚一堂,就黑龙江省富锦市富锦镇永阳村赵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展开了热烈的学术研讨,专 家一致认为:所谓的“聚众斗殴罪”并不成 立,赵金案属于定性错误;死者闫志富等刑满释放人员属于黑社 会性质的团 伙,他们无事生非,寻衅滋事,在村干 部阻拦无效、在赵金家门口闫志富用大刀砍伤赵金脸部、赵金家多人受伤的紧急情况下,赵金为了保护一家老小而刺中闫志富,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有学者运用“抵 抗权”来说明当家庭遭受严重暴 力侵害时,公 民有权奋起反 抗,只有如此,社 会才能彰显正义。
事情起因是:2016年3月10日,城里人焦某来到永阳村,让赵金给她“地租钱”,说种了她的地。赵金感到莫名其妙,地是村上每户公开抓阄分得的,有村政 府土地台帐和所种地的东西地邻为证,而焦某是城市户口,自己的地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予以拒绝。
焦某抢地无果后,告诉了她的儿子滕跃双,滕当年因抢 劫被 判 刑十二年半,现在是亿万富豪、房地产开发商刘某的拆 迁队主管,手下多数人都是和他一起团 伙抢 劫被 判 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狱友。于是,滕跃双在刘某所开的金子湾洗浴中心的长期窝 点8105房间谋划,纠集了数十名刑满释放人员、社 会闲散人员还有临时雇 佣的未成年人,拿着砍刀、镐把等凶器,驾驶十多辆豪车如雷克萨斯、奔驰商 务、丰田霸道等,取下了所有车辆的前后牌照(有监控为证),长途奔袭百余里来到赵金家门口,声称抄 家灭门。
滕跃双还给赵金的弟 弟赵 龙打去电 话,说不给地就抄 家。赵 龙将村主 任赵海涛请到赵金家询问土地之事,村书 记闫立波得知后带人到村口拦截,没有拦住。暴徒们来到赵金院门口,赵金不让他们进院,石头、砍刀、镐把便向赵金袭来,村主 任赵海涛见状急忙打电 话报警,赵金的两个儿子看到父亲被人围 攻也先后出来相救,大儿子赵海洋左膝盖被人用砍刀砍伤,小儿子被打进了沟里,村主 任赵海涛右臂被砍折。此时,赵金的脸上也被砍了一个口子,为了保护家人,为了自己能活命,他顺手拿起家里平时清理厕所的工具将砍他的闫志富(系滕跃双服刑期间的狱友)捅伤,不幸死亡。一审律师说这是“教科书似的正当防卫”。
滕跃双等人行 凶,见事态扩大后急欲开车逃走,赵金为了阻止他们逃离,同时留下他们的犯罪工具,遂将奔驰商 务车的风挡玻璃砸坏。报案后,警 察迟迟未到,来到后也不去抓那些手拿砍刀、镐把的人,反而将赵金媳妇和儿媳、赵 龙夫妇用特 警押到地 下审讯室,关 押了三十多小时。赵金家三人都被刀砍伤,均有鉴定,可是有关方面对寻衅滋事、持刀行 凶的黑社 会性质的犯罪分 子一直不追不查。
从金子湾洗浴中心来赵金家抄 家的有十多辆豪车,公 安机 关认定进入 监控画面的就有八辆车、进入 监控手拿砍刀镐把冲向赵金家的有二十人,可二十人中只有滕跃双一人到案,后来在赵金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一审开庭前才将一个没有母亲、父亲身患重病无人管的林康收 监,其他人至今仍然逍 遥 法 外。难道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滕跃双有能力调动这么多豪车?团 伙犯罪分 子在笔录中曾交待说:老板说了谁打得好,回来谁就有奖金。
一审开庭时,庭上只出示了奔驰车上犯罪分 子留下的军刺,却没有砍刀,赵金还被定为“毁坏财物罪”,被 判 刑八年,两个儿子也都被 判 刑,并赔偿对方50多万元“经济损失”。
著名法 学家、原最高法 院研究室副主 任、中 国 法 学会刑法 学研究会顾问、中 国 法 学会法 律文书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张泗汉表示:对聚众斗殴的认定我产生了一些疑问,聚众斗殴是双方互为加害方,没有受害方。现在从这个情况来看,对方事先有预 谋去进行加害,腾跃双带着那么多人,他是早有 意图的,这是非常明显的。看是伤害还是防卫的问题,对方这么多人打过来,谁打的第一枪?是对方先打的,有录像有证据证明,具体哪一个人说不清楚,混战,人多。赵金是被不法侵害受害的一方,在打的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是姓闫的拿着刀在那里砍,这种情况下,如果赵金顺手,这个非常重要,抄起那个枪,不管你们谁来,他要打过来,我就向其中一个人刺伤,这正当防卫,没问题。要把聚众斗殴给它否了,聚众斗殴不存在了,还有什么罪!
著名大律师、北 京大学 法 学院“列阳奖学金”捐赠人、北 京律师协会刑事诉 讼法专 业委 员会主 任钱列阳指出,要否掉聚众斗殴,还是应该从打的地点来入手,打的地点是家门口。如果打的是一个独 立的第三方的地方,可能就是一个约架的场所了。你是这么多车,这么多人带着凶器到家门口,我这个抵 抗确确实实是一个保家卫国的性质,如果我抵 抗不住就打进来了。案发地在家门口,本身就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我认为这个地点的重要性比凶器在谁手里更重要。我打到家门口来,之所以挡住,是因为接下来就打到家里来了。
著名学者、中 央民 族大学教授、北 京大学客座研究员熊文钊指出,我觉得这个案子的起因,赵金这一方是没有过错的,对方是无事生非,这部分事实在判 决书当中认定是不清的,“土地承包费的问题发生口角”,这个认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造成这个案 件的起因应该说清楚,作为一个判 决,对这个事情因为什么起的不说清楚,就对最后这个案 件的认定构成了问题。定性不准确,定性是有错误的,是有问题的,我的看法,不构成聚众斗殴,是对方在寻衅滋事。这边确实是有防卫性质的,在美国这叫抵 抗权,你侵害到我家的财产了,到我家门口了,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己财产的一种权 利。按照刑法 理论来讲,侵害正在发生,对着我的财产权 利,对着我的家庭安全,你是来抄我家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是恐惧的,你来了这么多的车,这么多的人。赵家没有采取聚众斗殴的任何准备,没有去约亲戚、村里的人,只是叫村主 任讲讲清楚,赵家只有两个儿子,赵家爷仨,没有聚众,而对方聚众了,是一百人还是二十人,二十人是认定了,八台车是认定的,这个构成聚众,而且是一些劳 改犯、与财产权 利人无关的一些人,对方有寻衅滋事,有准备,有预 谋,但是这边没有,所以不能构成相互的聚众斗殴,这个不成 立的。
著名法 学家、北 京大学 法 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从目前案 件的一审判 决书来讲,对于聚众斗殴这四个字事实的认定,我觉得有点草率,证据不足,可能就是电 话里头,因为这个腾跃双不怎么样,又有犯罪前科,说话又冲,即便是赵金说了:你来吧,即便说了,也不能因为这句话就叫约架叫斗殴。第二,在这个案 件中,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当时拿着砍刀砍过来,砍左边还是右边,再下面就是动脉,砍到动脉,很可能死人。如果赵金手上当时就有东西,你砍我,我刺过去,你二十几个人,我就三父子,我还不反 抗?要去证明的是正当防卫,除了钱大律师讲的已经到了家门口的情形以外,还有一个具体的情节,录像带和相关证人的指认,这点很重要。至于说当时砸汽车,那是小事,你都跑了,我怎么办?我留一个证据用,这也是可以的。
著名律师、曾经多次参加全国人 大 法工委、最高人 民检 察院、最高人 民法 院、司法部的司法研 讨 会的王永杰主 任认为,如果按照一审判 决这个逻辑,如果判 决成 立的话,证明当时的公 安机 关存在渎职的行为。因为参加聚众斗殴的人有很多,不只是涉案的这几个人,其他一些人为什么没有被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另案处理了或者在逃,或者被保护起来了?需要有一个交代,所以这个时候,可以要求检 察机 关对公 安机 关实行侦 查监 督,要求公 安机 关对那些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一个侦 查监 督,责令他必须立案。如果公 安没有抓人,检 察机 关说我也不管,检 察机 关又是一个玩忽职守。
著名刑辩律师、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中 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贾霆主 任指出,一审判 决的定性有点问题,首先,不能认定聚众斗殴,第一,本案的是非是由腾跃双单方面挑 起的,不是赵金那一方,是腾跃双先提出来,你在家等着,我抄你家。赵金这一方显得很被动。第二,腾跃双本人是有犯罪前科的,而且是案发之前辱 骂威胁赵金这一方,纠集近二十个人,这是判 决书认定的,到赵金的家。第三,死者闫志富在腾跃双跟别人发生纠纷的时候,不是劝解,而是替其出头,并纠集二十多个人开七八辆车去赵金家里面,他去之前还携带凶器、遮挡号牌。到了村口之后,遇到阻拦的时候,还辱 骂劝解的,里面有两个人在村口挡住他们,闫志富到了那儿就骂,那两个人挪开之后,闫志富带着人冲到赵金家,气焰非常嚣张,袭 击赵金家人,这明显带有黑社 会性质,我认为闫志富这个人死有余辜。第四,打斗地点发生在赵金家门口,而不是公共场所,这个地点不是判 决书所认定的双方约架的地点,而是腾跃双在电 话里面问赵金在哪里?赵金告诉他在哪,你在家等着,我抄你家,赵金说你来吧,等你,不是约架,这不能视为是约架。赵金当时他不一定会想到对方会来二十多个人。第五,到场以后,腾跃双和闫志富这一方先挑 起事端,笔录里面也提到,他们那一方拿石头往院里面砸。第六,腾跃双这一方明显是称霸一方的,带有黑社 会性质的组 织,人数多达二十多个人,而赵金一方是普通的农 民,是一家父子三口人,在双方力量明显不对称、不均衡的情况下,认定聚众斗殴,明显牵强。第七,赵金一方在家门口被动等待闫志富一方的到来,目的不是为了显威风,不具有社 会危害性。第八,判 决书认定赵金一方聚众斗殴,我认为是缺乏主观要件,在整个判 决书也好,起 诉 书也好,都不显示赵金这一方对聚众斗殴如何商量,这是缺乏主观要件。第九,从判 决书认定的角度,我认为也不准确,假如说双方是聚众斗殴的话,造成了闫志富死亡这么一个后果,按照刑法292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 人员死亡的,应该按照故意杀 人罪来定罪。一审判 决为什么定了一个故意伤害?从这里面我认为一审判 决它事实上是作出了一个平衡双方利益的判 决,但是它与法 律精神不符。最后一点,如果说定聚众斗殴的话,腾跃双他是聚众斗殴的一方纠集人,是主犯,这样一个情况,他也应该按故意杀 人来定罪,他为什么只判了四年,这个也说明问题。
另一方面,赵金一方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从刑法 理论讲,可能是属于一个特殊的防卫权。理由,第一,腾跃双、闫志富挑 起事端,威胁赵金要抄 家。第二,他们来二十多个人,带着凶器。第三 点,到达现场以后,腾跃双和闫志富这一方先用石头砸人,经过报警以后,公 安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第四,赵金刺闫志富之前,被闫志富砍伤脸部,赵金的供述说被对面这个人砍了一刀,他就拿刀刺那个人。还有对方腾跃双本人提到闫志富是拿了砍刀的,从这两个人的供述印证了。从这些证据,我认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赵金作为一个普通的农 民,面对如 狼 似 虎,又携刀带棒的情况下,他生命遭到威胁,奋起反击,造成歹 徒伤亡的,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三,砸车辆也不应该定为毁坏财务罪,首先第一点,被砸的车辆不是无辜的停放在案发现场的财务,不是说你这个车跟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我给你砸了,而是有前提的,他是闫志富等人拉着人赶到现场,它应该被视为作案工具,它即使不被砸坏,依照法 律精神,判 决的时候应该予以没收。第二点,车主一个鲁某,一个刘某,两个人都到了犯罪现场,刘某说他没派腾跃双去惹事,派人劝他们回来,他后面又跟着去了,他自己的笔录显示,他在村里面停了七八分钟,他是后到的。从案 件各方的人陈述来讲,首先是在村口有个人开车堵了一会儿,这个人到的晚了一点。我问当事人家属打斗的时间发生多长时间?说就一分多钟,刘某应该目睹了打斗的全过程,他就坐在车里面,他并没有积极的劝说这些人回去。鲁某是直接参与了斗殴,所以说他这个车辆不是无辜的财务,而是犯罪工具。
法 制日报、法 制晚 报、法 治周末、民 主与法 制时 报、法 律与生活杂 志、中 国网、法 制网、上 海报业集 团记者等也参加了本次学术会 议。嘉宾一致认为焦某、腾跃双、闫志富等人无事生非、寻衅滋事,其背后可能存在一个黑社 会性质的犯罪团 伙;赵金案一审法 院定性不准确,聚众斗殴不成 立;赵金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性质,不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腾跃双、闫志富等人用于长途奔袭、寻衅滋事的汽车属于作案工具,应予收缴;地方公 安、检 察院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问题应予追查。
事情起因是:2016年3月10日,城里人焦某来到永阳村,让赵金给她“地租钱”,说种了她的地。赵金感到莫名其妙,地是村上每户公开抓阄分得的,有村政 府土地台帐和所种地的东西地邻为证,而焦某是城市户口,自己的地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予以拒绝。
焦某抢地无果后,告诉了她的儿子滕跃双,滕当年因抢 劫被 判 刑十二年半,现在是亿万富豪、房地产开发商刘某的拆 迁队主管,手下多数人都是和他一起团 伙抢 劫被 判 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狱友。于是,滕跃双在刘某所开的金子湾洗浴中心的长期窝 点8105房间谋划,纠集了数十名刑满释放人员、社 会闲散人员还有临时雇 佣的未成年人,拿着砍刀、镐把等凶器,驾驶十多辆豪车如雷克萨斯、奔驰商 务、丰田霸道等,取下了所有车辆的前后牌照(有监控为证),长途奔袭百余里来到赵金家门口,声称抄 家灭门。
滕跃双还给赵金的弟 弟赵 龙打去电 话,说不给地就抄 家。赵 龙将村主 任赵海涛请到赵金家询问土地之事,村书 记闫立波得知后带人到村口拦截,没有拦住。暴徒们来到赵金院门口,赵金不让他们进院,石头、砍刀、镐把便向赵金袭来,村主 任赵海涛见状急忙打电 话报警,赵金的两个儿子看到父亲被人围 攻也先后出来相救,大儿子赵海洋左膝盖被人用砍刀砍伤,小儿子被打进了沟里,村主 任赵海涛右臂被砍折。此时,赵金的脸上也被砍了一个口子,为了保护家人,为了自己能活命,他顺手拿起家里平时清理厕所的工具将砍他的闫志富(系滕跃双服刑期间的狱友)捅伤,不幸死亡。一审律师说这是“教科书似的正当防卫”。
滕跃双等人行 凶,见事态扩大后急欲开车逃走,赵金为了阻止他们逃离,同时留下他们的犯罪工具,遂将奔驰商 务车的风挡玻璃砸坏。报案后,警 察迟迟未到,来到后也不去抓那些手拿砍刀、镐把的人,反而将赵金媳妇和儿媳、赵 龙夫妇用特 警押到地 下审讯室,关 押了三十多小时。赵金家三人都被刀砍伤,均有鉴定,可是有关方面对寻衅滋事、持刀行 凶的黑社 会性质的犯罪分 子一直不追不查。
从金子湾洗浴中心来赵金家抄 家的有十多辆豪车,公 安机 关认定进入 监控画面的就有八辆车、进入 监控手拿砍刀镐把冲向赵金家的有二十人,可二十人中只有滕跃双一人到案,后来在赵金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一审开庭前才将一个没有母亲、父亲身患重病无人管的林康收 监,其他人至今仍然逍 遥 法 外。难道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滕跃双有能力调动这么多豪车?团 伙犯罪分 子在笔录中曾交待说:老板说了谁打得好,回来谁就有奖金。
一审开庭时,庭上只出示了奔驰车上犯罪分 子留下的军刺,却没有砍刀,赵金还被定为“毁坏财物罪”,被 判 刑八年,两个儿子也都被 判 刑,并赔偿对方50多万元“经济损失”。
著名法 学家、原最高法 院研究室副主 任、中 国 法 学会刑法 学研究会顾问、中 国 法 学会法 律文书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张泗汉表示:对聚众斗殴的认定我产生了一些疑问,聚众斗殴是双方互为加害方,没有受害方。现在从这个情况来看,对方事先有预 谋去进行加害,腾跃双带着那么多人,他是早有 意图的,这是非常明显的。看是伤害还是防卫的问题,对方这么多人打过来,谁打的第一枪?是对方先打的,有录像有证据证明,具体哪一个人说不清楚,混战,人多。赵金是被不法侵害受害的一方,在打的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是姓闫的拿着刀在那里砍,这种情况下,如果赵金顺手,这个非常重要,抄起那个枪,不管你们谁来,他要打过来,我就向其中一个人刺伤,这正当防卫,没问题。要把聚众斗殴给它否了,聚众斗殴不存在了,还有什么罪!
著名大律师、北 京大学 法 学院“列阳奖学金”捐赠人、北 京律师协会刑事诉 讼法专 业委 员会主 任钱列阳指出,要否掉聚众斗殴,还是应该从打的地点来入手,打的地点是家门口。如果打的是一个独 立的第三方的地方,可能就是一个约架的场所了。你是这么多车,这么多人带着凶器到家门口,我这个抵 抗确确实实是一个保家卫国的性质,如果我抵 抗不住就打进来了。案发地在家门口,本身就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我认为这个地点的重要性比凶器在谁手里更重要。我打到家门口来,之所以挡住,是因为接下来就打到家里来了。
著名学者、中 央民 族大学教授、北 京大学客座研究员熊文钊指出,我觉得这个案子的起因,赵金这一方是没有过错的,对方是无事生非,这部分事实在判 决书当中认定是不清的,“土地承包费的问题发生口角”,这个认定是没有事实根据的。造成这个案 件的起因应该说清楚,作为一个判 决,对这个事情因为什么起的不说清楚,就对最后这个案 件的认定构成了问题。定性不准确,定性是有错误的,是有问题的,我的看法,不构成聚众斗殴,是对方在寻衅滋事。这边确实是有防卫性质的,在美国这叫抵 抗权,你侵害到我家的财产了,到我家门口了,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己财产的一种权 利。按照刑法 理论来讲,侵害正在发生,对着我的财产权 利,对着我的家庭安全,你是来抄我家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是恐惧的,你来了这么多的车,这么多的人。赵家没有采取聚众斗殴的任何准备,没有去约亲戚、村里的人,只是叫村主 任讲讲清楚,赵家只有两个儿子,赵家爷仨,没有聚众,而对方聚众了,是一百人还是二十人,二十人是认定了,八台车是认定的,这个构成聚众,而且是一些劳 改犯、与财产权 利人无关的一些人,对方有寻衅滋事,有准备,有预 谋,但是这边没有,所以不能构成相互的聚众斗殴,这个不成 立的。
著名法 学家、北 京大学 法 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从目前案 件的一审判 决书来讲,对于聚众斗殴这四个字事实的认定,我觉得有点草率,证据不足,可能就是电 话里头,因为这个腾跃双不怎么样,又有犯罪前科,说话又冲,即便是赵金说了:你来吧,即便说了,也不能因为这句话就叫约架叫斗殴。第二,在这个案 件中,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当时拿着砍刀砍过来,砍左边还是右边,再下面就是动脉,砍到动脉,很可能死人。如果赵金手上当时就有东西,你砍我,我刺过去,你二十几个人,我就三父子,我还不反 抗?要去证明的是正当防卫,除了钱大律师讲的已经到了家门口的情形以外,还有一个具体的情节,录像带和相关证人的指认,这点很重要。至于说当时砸汽车,那是小事,你都跑了,我怎么办?我留一个证据用,这也是可以的。
著名律师、曾经多次参加全国人 大 法工委、最高人 民检 察院、最高人 民法 院、司法部的司法研 讨 会的王永杰主 任认为,如果按照一审判 决这个逻辑,如果判 决成 立的话,证明当时的公 安机 关存在渎职的行为。因为参加聚众斗殴的人有很多,不只是涉案的这几个人,其他一些人为什么没有被抓?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另案处理了或者在逃,或者被保护起来了?需要有一个交代,所以这个时候,可以要求检 察机 关对公 安机 关实行侦 查监 督,要求公 安机 关对那些该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一个侦 查监 督,责令他必须立案。如果公 安没有抓人,检 察机 关说我也不管,检 察机 关又是一个玩忽职守。
著名刑辩律师、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中 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贾霆主 任指出,一审判 决的定性有点问题,首先,不能认定聚众斗殴,第一,本案的是非是由腾跃双单方面挑 起的,不是赵金那一方,是腾跃双先提出来,你在家等着,我抄你家。赵金这一方显得很被动。第二,腾跃双本人是有犯罪前科的,而且是案发之前辱 骂威胁赵金这一方,纠集近二十个人,这是判 决书认定的,到赵金的家。第三,死者闫志富在腾跃双跟别人发生纠纷的时候,不是劝解,而是替其出头,并纠集二十多个人开七八辆车去赵金家里面,他去之前还携带凶器、遮挡号牌。到了村口之后,遇到阻拦的时候,还辱 骂劝解的,里面有两个人在村口挡住他们,闫志富到了那儿就骂,那两个人挪开之后,闫志富带着人冲到赵金家,气焰非常嚣张,袭 击赵金家人,这明显带有黑社 会性质,我认为闫志富这个人死有余辜。第四,打斗地点发生在赵金家门口,而不是公共场所,这个地点不是判 决书所认定的双方约架的地点,而是腾跃双在电 话里面问赵金在哪里?赵金告诉他在哪,你在家等着,我抄你家,赵金说你来吧,等你,不是约架,这不能视为是约架。赵金当时他不一定会想到对方会来二十多个人。第五,到场以后,腾跃双和闫志富这一方先挑 起事端,笔录里面也提到,他们那一方拿石头往院里面砸。第六,腾跃双这一方明显是称霸一方的,带有黑社 会性质的组 织,人数多达二十多个人,而赵金一方是普通的农 民,是一家父子三口人,在双方力量明显不对称、不均衡的情况下,认定聚众斗殴,明显牵强。第七,赵金一方在家门口被动等待闫志富一方的到来,目的不是为了显威风,不具有社 会危害性。第八,判 决书认定赵金一方聚众斗殴,我认为是缺乏主观要件,在整个判 决书也好,起 诉 书也好,都不显示赵金这一方对聚众斗殴如何商量,这是缺乏主观要件。第九,从判 决书认定的角度,我认为也不准确,假如说双方是聚众斗殴的话,造成了闫志富死亡这么一个后果,按照刑法292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 人员死亡的,应该按照故意杀 人罪来定罪。一审判 决为什么定了一个故意伤害?从这里面我认为一审判 决它事实上是作出了一个平衡双方利益的判 决,但是它与法 律精神不符。最后一点,如果说定聚众斗殴的话,腾跃双他是聚众斗殴的一方纠集人,是主犯,这样一个情况,他也应该按故意杀 人来定罪,他为什么只判了四年,这个也说明问题。
另一方面,赵金一方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从刑法 理论讲,可能是属于一个特殊的防卫权。理由,第一,腾跃双、闫志富挑 起事端,威胁赵金要抄 家。第二,他们来二十多个人,带着凶器。第三 点,到达现场以后,腾跃双和闫志富这一方先用石头砸人,经过报警以后,公 安没有及时赶到现场。第四,赵金刺闫志富之前,被闫志富砍伤脸部,赵金的供述说被对面这个人砍了一刀,他就拿刀刺那个人。还有对方腾跃双本人提到闫志富是拿了砍刀的,从这两个人的供述印证了。从这些证据,我认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赵金作为一个普通的农 民,面对如 狼 似 虎,又携刀带棒的情况下,他生命遭到威胁,奋起反击,造成歹 徒伤亡的,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第三,砸车辆也不应该定为毁坏财务罪,首先第一点,被砸的车辆不是无辜的停放在案发现场的财务,不是说你这个车跟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我给你砸了,而是有前提的,他是闫志富等人拉着人赶到现场,它应该被视为作案工具,它即使不被砸坏,依照法 律精神,判 决的时候应该予以没收。第二点,车主一个鲁某,一个刘某,两个人都到了犯罪现场,刘某说他没派腾跃双去惹事,派人劝他们回来,他后面又跟着去了,他自己的笔录显示,他在村里面停了七八分钟,他是后到的。从案 件各方的人陈述来讲,首先是在村口有个人开车堵了一会儿,这个人到的晚了一点。我问当事人家属打斗的时间发生多长时间?说就一分多钟,刘某应该目睹了打斗的全过程,他就坐在车里面,他并没有积极的劝说这些人回去。鲁某是直接参与了斗殴,所以说他这个车辆不是无辜的财务,而是犯罪工具。
法 制日报、法 制晚 报、法 治周末、民 主与法 制时 报、法 律与生活杂 志、中 国网、法 制网、上 海报业集 团记者等也参加了本次学术会 议。嘉宾一致认为焦某、腾跃双、闫志富等人无事生非、寻衅滋事,其背后可能存在一个黑社 会性质的犯罪团 伙;赵金案一审法 院定性不准确,聚众斗殴不成 立;赵金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性质,不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腾跃双、闫志富等人用于长途奔袭、寻衅滋事的汽车属于作案工具,应予收缴;地方公 安、检 察院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问题应予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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