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惊现“史上最悲剧的房地产开发商”(转载)
湖南永州市江华县惊现“史上最悲剧的房地产开发商”(转载)
近日网上一则关于房地产的案子引发社 会各 界人 士及网络各大媒体的关注,并被网友称为“安佳案”“史上最悲 剧的房地产公 司”等,据当事公 司网上曝 光:湖南省的永州市安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称安佳房地产),于2012年1月6日,通 过公开拍 卖竞 拍得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春晓路131号(原检 察院)”出让土地,原本以为江华县政 府拍 卖的“国有土地”在政 府领 导下的国土局会应当会“公开、公平、公 正、平等、诚信”前提下进行土地的拍 卖,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这样直接导致该地存在严重的不公平、违背常理、其他涉嫌违 法违 规的情况,最终导致安佳房地产所拍 下的地块5年不能顺利开发财物损失高达7000多万,安佳房地产公 司陷入了破 产绝 境。
那么江华县政 府拍卖的这宗地,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呢?根据当事公 司网上爆料的资料整理后有以下几点:
第一,县政 府并没有将土地上的遗留物处理清楚就挂 牌。当土地按“国有出让地”拍 卖时,应该先将遗留问题解决,然后再挂 牌出让。但是江华县政 府拍卖的这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没有拆 除,安置补偿也没有解决。违反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51号、204号文件明令禁止不得“毛地”,并须是“净地”出让的规定。
第二,“规划要点”与地块实际情况相冲 突。根据拍卖文件“设计条件通知书”显示:南、北向各退让15米,东、西向各退让10米,退让之后地块不足2000㎡,中间一条路将该地一分为二,而《拍 卖文件》却又要求整体开发,实际情况却是这样的地块无法规划建设。按规划条件,该地起拍价为2760万,楼面地价为2670元/㎡。而按2012年当时的商品房销 -售价 格,最高销- 售价还不超过2000元/㎡,仅土地成本价值就已经远远超过销 售价。
第三,把检 察院的“土地及房屋”总评估价值当成“国有土地”出让的起拍价。该地起拍价为2760万元。其中,房屋价 格为1183.72万元,土地价 格应为1576.28万。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 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 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该地的起拍价应是“国有土地评估价”再减去拆 除建筑物的费用之后的价值,即本宗地的土地起拍价应是1576.28万元以下。
第四,安置补偿及过渡安置费不合理。该地的房屋征收与补 偿的义务人应是江华县人 民政 府,而安佳房地产无需承担安置补 偿承担义务。实际情况却是检 察院16户住户中,有5户是检 察院货币补 偿的,另外11户房屋和过渡安置费却由安佳房地产承担,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应该是市、县级人 民政 府”的条款。
第五,同一地块上不同的土地容积率相差甚远。安佳房地拍得的该土地容积率为2.2,与该地同一地块上的“印象瑶都1号楼”容积率为3.94,在安佳房地产拍得土地之后,政 府就将其容积率从3.94提高至6.0,对于同一地块、同一路段的项目,容积率相差近三倍。
第六,其他地块退让不足,降低土地开发价值。安佳房地产于2012年1月6日拍得土地之后,江华县政 府与4月份将与该地相邻的“印象瑶都1号楼”由17层51米提高至31层100米,按照《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之规定,该项目必须退让39米以上。实际上“印象瑶都1号楼”退让不足,导致安佳房地产地块的采光、通风被侵 占,严重影响了其开发价值。
第七,交地时间不合理。本宗地交付时间分别为(因为由2块地构成):7个月和18个月(即2012年9月30号和2013年7月份),而根据安佳房地产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本项目必须在2014年1月16号之前开工”。但检 察院直至2015年11月2号才搬迁走,交地时间严重超期,影响了安佳房地产的开发进度。
一块由政 府出面转让的土地,本应很正常的政 府联合房地产公 司共同开发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而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这个案子却让人 大跌眼镜,政 府出面转让的土地居然存在这么多问题,直接导致房地产公 司无法正常进行项目开发并让房地产公 司招致社 会和个别领 导的误解最终走到面 临破产的地步,这样的案子还真是前所未见的。房子问题永远是中 国老百 姓的心病,每个楼 盘的开发都牵动着周边经济、房地产公 司、政 府等一大批人的利益,也难怪就连混迹房地产行业30年的巨头万达也宣布彻底退出房地产行业。那么房地产行业究竟隐藏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呢?这个被网友称为“最悲剧的房地产公 司”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呢?我们将持续跟 踪报道。
那么江华县政 府拍卖的这宗地,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呢?根据当事公 司网上爆料的资料整理后有以下几点:
第一,县政 府并没有将土地上的遗留物处理清楚就挂 牌。当土地按“国有出让地”拍 卖时,应该先将遗留问题解决,然后再挂 牌出让。但是江华县政 府拍卖的这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没有拆 除,安置补偿也没有解决。违反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51号、204号文件明令禁止不得“毛地”,并须是“净地”出让的规定。
第二,“规划要点”与地块实际情况相冲 突。根据拍卖文件“设计条件通知书”显示:南、北向各退让15米,东、西向各退让10米,退让之后地块不足2000㎡,中间一条路将该地一分为二,而《拍 卖文件》却又要求整体开发,实际情况却是这样的地块无法规划建设。按规划条件,该地起拍价为2760万,楼面地价为2670元/㎡。而按2012年当时的商品房销 -售价 格,最高销- 售价还不超过2000元/㎡,仅土地成本价值就已经远远超过销 售价。
第三,把检 察院的“土地及房屋”总评估价值当成“国有土地”出让的起拍价。该地起拍价为2760万元。其中,房屋价 格为1183.72万元,土地价 格应为1576.28万。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 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 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该地的起拍价应是“国有土地评估价”再减去拆 除建筑物的费用之后的价值,即本宗地的土地起拍价应是1576.28万元以下。
第四,安置补偿及过渡安置费不合理。该地的房屋征收与补 偿的义务人应是江华县人 民政 府,而安佳房地产无需承担安置补 偿承担义务。实际情况却是检 察院16户住户中,有5户是检 察院货币补 偿的,另外11户房屋和过渡安置费却由安佳房地产承担,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应该是市、县级人 民政 府”的条款。
第五,同一地块上不同的土地容积率相差甚远。安佳房地拍得的该土地容积率为2.2,与该地同一地块上的“印象瑶都1号楼”容积率为3.94,在安佳房地产拍得土地之后,政 府就将其容积率从3.94提高至6.0,对于同一地块、同一路段的项目,容积率相差近三倍。
第六,其他地块退让不足,降低土地开发价值。安佳房地产于2012年1月6日拍得土地之后,江华县政 府与4月份将与该地相邻的“印象瑶都1号楼”由17层51米提高至31层100米,按照《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之规定,该项目必须退让39米以上。实际上“印象瑶都1号楼”退让不足,导致安佳房地产地块的采光、通风被侵 占,严重影响了其开发价值。
第七,交地时间不合理。本宗地交付时间分别为(因为由2块地构成):7个月和18个月(即2012年9月30号和2013年7月份),而根据安佳房地产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之约定“本项目必须在2014年1月16号之前开工”。但检 察院直至2015年11月2号才搬迁走,交地时间严重超期,影响了安佳房地产的开发进度。
一块由政 府出面转让的土地,本应很正常的政 府联合房地产公 司共同开发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而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这个案子却让人 大跌眼镜,政 府出面转让的土地居然存在这么多问题,直接导致房地产公 司无法正常进行项目开发并让房地产公 司招致社 会和个别领 导的误解最终走到面 临破产的地步,这样的案子还真是前所未见的。房子问题永远是中 国老百 姓的心病,每个楼 盘的开发都牵动着周边经济、房地产公 司、政 府等一大批人的利益,也难怪就连混迹房地产行业30年的巨头万达也宣布彻底退出房地产行业。那么房地产行业究竟隐藏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呢?这个被网友称为“最悲剧的房地产公 司”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呢?我们将持续跟 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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