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生的头衔MD 和DO 有什么区别
美国医生的头衔MD 和DO 有什么区别
通常一个医生如果取得美国执照行医,在名字后面用的是 MD。这是指他们的医生专业身分而不是学位,Doctor 可指博士,也可指医生。 但是在美国,有大约十分一的医生,却有一个有时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学位 – Doctor of Osteopathy (DO)。Osteo- 在拉丁文是指骨骼,Pathy- 则是指疾病。但是,DO不是「跌打医生」或者只医骨科的医生,很多人根据字面意思,把DO 翻译成骨科医生是不能表达其确切含义的,但是你就是翻遍中文字典也没有发现一个更确切的翻译。那么到底DO 是怎么回事呢?其实他们的地位和 MD是完全一样的。DO和 MD的区别,有点像英国会计师的 Chartered Accountant 和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相似。
甚么是「DO」? 为甚么有一些美国医生有 DO而不是 MD学位?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 DO的起源和发展﹕十九世纪的中叶,西医其实还是处于它的「石器时代」,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很多当时的疗法和病理学都是错误的。而当时的医学传统是将身体的器官当作完全独立的系统来处理,强调对抗治疗。有一位 Andrew Taylor Still 医生,他十分反对这个概念。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MD医生,但是他认为:整个身体是一个整体的系统 (Holistic system),而疾病就是因这个系统失去了平衡。所以,医生的主要责任是帮助病人身体系统恢复平衡。 Still 医生认为骨骼和肌肉系统是身体所有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所以对它 特别重视。 1874年,他在密苏里州 Kirksville 市自己创办了一间医学院(这医学院到今天还存在),为了表示和传统医学的分别,这学院颁的是 DO而不是 MD学位。 最初,DO的核心理论是通过推拿来操纵身体的骨骼和肌肉,就可以平衡和影响其他的系统,从而治疗所有的疾病。(这理论现在变成了脊椎神经科 Chiropractor 的核心理论)。他们也特别注意食物、运动、休息、和环境等对健康的影响。和当时的传统 MD比较,这是个完全不同的医学理论系统,反而和中医相似,我们可以称之为美国中医,讲究全人治疗。不过,DO并没有离弃他们的科学根基,所以他们并没有坚持推拿是唯一的有效疗法,他们还是继续使用药物。当新的科学发展带出新的医疗方法后,只要是有效,DO一样会采用。和 MD一样,DO是不断的跟随着科学的发展来改变他们的疗法。简单来说MD 偏向于培养专科医生,DO 偏向培养全科医生,MD 讲究对抗治疗,DO 强调全人治疗。
「DO」与「MD」﹕从对立到互相接纳
开始的时候,MD当然反对DO,视他们为异端,很多群众也不认识他们。在二十世纪美国开始对医生发牌管制的时候,DO在大部分的州都取不到合法的地位,只能在几个他们已经有一定势力的州立足。但是,当他们改良自己的理论,和传统 MD愈来愈接近的时候,他们也开始被大众接受。 第二次大战是DO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当时军方征召大量的医生入伍,但是因为美国联邦政府不承认DO的专业地位,他们反而可以留在国内,担起照顾市民的责任,从而得到社会的认识和认同。战后,DO力争和 MD同样的地位,到了 1973年,他们成功的取得在每一州和MD一样的资格。现在,MD基本上是完全接纳 DO的,在不少 MD医学院,DO也一样可以当教授。 在这个 DO争取平等的过程中,MD一度希望将吸纳他们到同一系统内。
最有趣的例子是在加州﹕在 1950年代,加州政府通过加州大学系统,成立了一间医学院。这间医学院第一批学生的入学条件,就是已有执照的 DO。他们只需要象征式的上一点点课,就可以得到个 MD学位。于是,在一日中,几千个 DO变成了 MD!(这医学院就是今天加州大学 Irvine 分校医学院的前身。)
不过,不是每一个 DO都想成为 MD。很多 DO认为他们和 MD的差别正是他们的优点。事实上,美国从 1980 年代开始,就发现到她的MD医疗系统很有问题,过份强调高科技和专科医生,而家庭医生和强调「全人治疗」的全科医生严重不足。DO正正补充 MD在这方面的弱点。(这并不是说 DO只能当全科医生或者所有 MD都是专科医生,只是两个系统有不同的取向。)从 1980 年代开始,美国新开的医学院只有一间 MD(Florida State University),其他的都是 DO学校。1992 年,亦即第一间 DO学校成立的 118 年后,美国还是只有十三间 DO学校,但是,到了今年,DO已经发展到 20 间学校了。(MD学校则有 一百二十五间。)
DO这百多年的发展和他们争取专业地位的过程,其实是可以给中医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DO强调全人治疗、健康和食物、环境之间的关系,和人体内里的平衡等,MD 强调的是对抗疗法,虽然两者之间有对立,但是DO一开始的时候就愿意跟着科学的发展来改良他们的理论,而非像目前中医片面抵制西医的做法。同时在美国,很多 DO开创概念已经被 MD接纳成为主流,包括 「全人医疗」,对食物、环境、和运动的注重等。近年美国也开始对中医的一些疗法,特别是对针灸十分有兴趣,多篇关于针灸的论文在主流的医学期刊中出版了。如果有一日,针灸成为治疗毒瘾或者长期肿痛的首选疗法,是一点也不会出奇的。
尼尔森医生的从业经历
尼尔森医生出生于密歇根州,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出色妇产科,不孕不育专家,接受的是DO 的教育,是一位全科医生,他在选读医学院的时候给了尼尔森很多建议,尼尔森也觉得DO 医学院学的知识更多,可以给他提供更有竞争力和完全的医学基础教育,而且全人治疗的理论更让他能够接受,也可以为病人提供更好的照顾,所以在尼尔森医生在密歇根州立大学四年学习毕业后,他考取了DO 医学院-拥有126年历史的北德克萨斯州大学医学院。从尼尔森医生目前从事的不孕不育这点来看,他更多的是延续了他父亲的事业!
在从北德克萨斯州医学院学习四年毕业后,然后返回密歇根州在波特福德教学医院又做了长达一年的实习医师,(比MD 医生多一年的培训)然后他又在密歇根州河滨医院分别在产科和妇产科完成长达4年的住院医师培训。接着又前往宾夕法尼亚医院接受内分泌及不孕不育专科培训两年。有趣的是,这是美国第一所MD 医院,宾夕法尼亚医院是一个神奇的医院,由本杰明.富兰克林1751年创办,是美国第一所医院,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谁?想必大家都认识,美国百元美钞上面的头像就是他的,避雷针就是他发明,第六任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美国的国父之一。大家都知道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是英国剑桥大学的爱德华创造,但是很少人知道世界上第一例人类授精胚胎是由美国人路基.马斯托尼(Luigi Mastroiani)医生发明,他在耶鲁大学毕业,参与最早期的避孕药研发,后来在任职宾夕法尼亚医院不孕不育科主任期间,创造了第一例人类受精胚胎,在那个时期这在美国是犯法的,所以一切只能在秘密状态下操作,后来马斯托尼受好朋友爱德华邀请到英国剑桥研究不孕不育,在他的协助下,爱德华做成了第一例试管婴儿,爱德华因此获得诺贝尔奖。幕后英雄马斯托尼医生和爱德华一起在1989年因为在不孕不育领域的卓越成绩,获得沙特阿拉伯国王费萨尔创办的,费萨尔国王奖(King Faisal International Prize)。如果不是因为美国法律禁止试管婴儿,否则第一例试管婴儿应该在美国诞生,那诺贝尔奖获得者将会是马斯托尼,所以说美国试管婴儿技术领先世界水平是有道理的。在佛吉尼亚州1982年美国第一例试管婴儿出生后,在美国试管婴儿合法化,1983年,马斯托尼医生团队的操作下,费城地区第一例的试管婴儿诞生,因为马斯托尼的盛名,宾夕法尼亚医院在美国的内分泌和不孕不育领域名列前茅,名声鹊起,科研实力雄厚,尼尔森医生因此慕名前往,拜师在马斯托尼医生门下,接受正规2年培训(1990-1992)。
由于和HRC 的另两位创始人理念一致,尼尔森医生在1992年加入HRC,在1992年加入HRC后的6年,也就是1998年尼尔森医生获得生殖内分泌与不孕症医学会认证。由于另外2位创始人都已经退休,目前尼尔森医生是HRC仍然在工作的唯一一位创始人,资历最老,亲自带领HRC 从一间只有三个医生的小诊所,发展成今天拥有9间诊所,3个实验室的,西海岸最大的生殖医疗集团!
尼尔森医生的精湛医疗技术与丰富的知识受到美国许多专业协会的认同,并且获准成为其会员,这当中包括美国生殖医学会(ASRM),生殖内分泌暨不孕症医学会(SREI),辅助生殖再生科技医学会(SART),美国全人化医疗妇产科学学会(FACOOG),美国妇科腹腔镜手术师学会,美国全人化医疗学会,太平洋岸生殖学会。
美国尼尔森医生团队翻译整理
甚么是「DO」? 为甚么有一些美国医生有 DO而不是 MD学位?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 DO的起源和发展﹕十九世纪的中叶,西医其实还是处于它的「石器时代」,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很多当时的疗法和病理学都是错误的。而当时的医学传统是将身体的器官当作完全独立的系统来处理,强调对抗治疗。有一位 Andrew Taylor Still 医生,他十分反对这个概念。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MD医生,但是他认为:整个身体是一个整体的系统 (Holistic system),而疾病就是因这个系统失去了平衡。所以,医生的主要责任是帮助病人身体系统恢复平衡。 Still 医生认为骨骼和肌肉系统是身体所有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所以对它 特别重视。 1874年,他在密苏里州 Kirksville 市自己创办了一间医学院(这医学院到今天还存在),为了表示和传统医学的分别,这学院颁的是 DO而不是 MD学位。 最初,DO的核心理论是通过推拿来操纵身体的骨骼和肌肉,就可以平衡和影响其他的系统,从而治疗所有的疾病。(这理论现在变成了脊椎神经科 Chiropractor 的核心理论)。他们也特别注意食物、运动、休息、和环境等对健康的影响。和当时的传统 MD比较,这是个完全不同的医学理论系统,反而和中医相似,我们可以称之为美国中医,讲究全人治疗。不过,DO并没有离弃他们的科学根基,所以他们并没有坚持推拿是唯一的有效疗法,他们还是继续使用药物。当新的科学发展带出新的医疗方法后,只要是有效,DO一样会采用。和 MD一样,DO是不断的跟随着科学的发展来改变他们的疗法。简单来说MD 偏向于培养专科医生,DO 偏向培养全科医生,MD 讲究对抗治疗,DO 强调全人治疗。
「DO」与「MD」﹕从对立到互相接纳
开始的时候,MD当然反对DO,视他们为异端,很多群众也不认识他们。在二十世纪美国开始对医生发牌管制的时候,DO在大部分的州都取不到合法的地位,只能在几个他们已经有一定势力的州立足。但是,当他们改良自己的理论,和传统 MD愈来愈接近的时候,他们也开始被大众接受。 第二次大战是DO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当时军方征召大量的医生入伍,但是因为美国联邦政府不承认DO的专业地位,他们反而可以留在国内,担起照顾市民的责任,从而得到社会的认识和认同。战后,DO力争和 MD同样的地位,到了 1973年,他们成功的取得在每一州和MD一样的资格。现在,MD基本上是完全接纳 DO的,在不少 MD医学院,DO也一样可以当教授。 在这个 DO争取平等的过程中,MD一度希望将吸纳他们到同一系统内。
最有趣的例子是在加州﹕在 1950年代,加州政府通过加州大学系统,成立了一间医学院。这间医学院第一批学生的入学条件,就是已有执照的 DO。他们只需要象征式的上一点点课,就可以得到个 MD学位。于是,在一日中,几千个 DO变成了 MD!(这医学院就是今天加州大学 Irvine 分校医学院的前身。)
不过,不是每一个 DO都想成为 MD。很多 DO认为他们和 MD的差别正是他们的优点。事实上,美国从 1980 年代开始,就发现到她的MD医疗系统很有问题,过份强调高科技和专科医生,而家庭医生和强调「全人治疗」的全科医生严重不足。DO正正补充 MD在这方面的弱点。(这并不是说 DO只能当全科医生或者所有 MD都是专科医生,只是两个系统有不同的取向。)从 1980 年代开始,美国新开的医学院只有一间 MD(Florida State University),其他的都是 DO学校。1992 年,亦即第一间 DO学校成立的 118 年后,美国还是只有十三间 DO学校,但是,到了今年,DO已经发展到 20 间学校了。(MD学校则有 一百二十五间。)
DO这百多年的发展和他们争取专业地位的过程,其实是可以给中医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DO强调全人治疗、健康和食物、环境之间的关系,和人体内里的平衡等,MD 强调的是对抗疗法,虽然两者之间有对立,但是DO一开始的时候就愿意跟着科学的发展来改良他们的理论,而非像目前中医片面抵制西医的做法。同时在美国,很多 DO开创概念已经被 MD接纳成为主流,包括 「全人医疗」,对食物、环境、和运动的注重等。近年美国也开始对中医的一些疗法,特别是对针灸十分有兴趣,多篇关于针灸的论文在主流的医学期刊中出版了。如果有一日,针灸成为治疗毒瘾或者长期肿痛的首选疗法,是一点也不会出奇的。
尼尔森医生的从业经历
尼尔森医生出生于密歇根州,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出色妇产科,不孕不育专家,接受的是DO 的教育,是一位全科医生,他在选读医学院的时候给了尼尔森很多建议,尼尔森也觉得DO 医学院学的知识更多,可以给他提供更有竞争力和完全的医学基础教育,而且全人治疗的理论更让他能够接受,也可以为病人提供更好的照顾,所以在尼尔森医生在密歇根州立大学四年学习毕业后,他考取了DO 医学院-拥有126年历史的北德克萨斯州大学医学院。从尼尔森医生目前从事的不孕不育这点来看,他更多的是延续了他父亲的事业!
在从北德克萨斯州医学院学习四年毕业后,然后返回密歇根州在波特福德教学医院又做了长达一年的实习医师,(比MD 医生多一年的培训)然后他又在密歇根州河滨医院分别在产科和妇产科完成长达4年的住院医师培训。接着又前往宾夕法尼亚医院接受内分泌及不孕不育专科培训两年。有趣的是,这是美国第一所MD 医院,宾夕法尼亚医院是一个神奇的医院,由本杰明.富兰克林1751年创办,是美国第一所医院,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谁?想必大家都认识,美国百元美钞上面的头像就是他的,避雷针就是他发明,第六任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美国的国父之一。大家都知道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是英国剑桥大学的爱德华创造,但是很少人知道世界上第一例人类授精胚胎是由美国人路基.马斯托尼(Luigi Mastroiani)医生发明,他在耶鲁大学毕业,参与最早期的避孕药研发,后来在任职宾夕法尼亚医院不孕不育科主任期间,创造了第一例人类受精胚胎,在那个时期这在美国是犯法的,所以一切只能在秘密状态下操作,后来马斯托尼受好朋友爱德华邀请到英国剑桥研究不孕不育,在他的协助下,爱德华做成了第一例试管婴儿,爱德华因此获得诺贝尔奖。幕后英雄马斯托尼医生和爱德华一起在1989年因为在不孕不育领域的卓越成绩,获得沙特阿拉伯国王费萨尔创办的,费萨尔国王奖(King Faisal International Prize)。如果不是因为美国法律禁止试管婴儿,否则第一例试管婴儿应该在美国诞生,那诺贝尔奖获得者将会是马斯托尼,所以说美国试管婴儿技术领先世界水平是有道理的。在佛吉尼亚州1982年美国第一例试管婴儿出生后,在美国试管婴儿合法化,1983年,马斯托尼医生团队的操作下,费城地区第一例的试管婴儿诞生,因为马斯托尼的盛名,宾夕法尼亚医院在美国的内分泌和不孕不育领域名列前茅,名声鹊起,科研实力雄厚,尼尔森医生因此慕名前往,拜师在马斯托尼医生门下,接受正规2年培训(1990-1992)。
由于和HRC 的另两位创始人理念一致,尼尔森医生在1992年加入HRC,在1992年加入HRC后的6年,也就是1998年尼尔森医生获得生殖内分泌与不孕症医学会认证。由于另外2位创始人都已经退休,目前尼尔森医生是HRC仍然在工作的唯一一位创始人,资历最老,亲自带领HRC 从一间只有三个医生的小诊所,发展成今天拥有9间诊所,3个实验室的,西海岸最大的生殖医疗集团!
尼尔森医生的精湛医疗技术与丰富的知识受到美国许多专业协会的认同,并且获准成为其会员,这当中包括美国生殖医学会(ASRM),生殖内分泌暨不孕症医学会(SREI),辅助生殖再生科技医学会(SART),美国全人化医疗妇产科学学会(FACOOG),美国妇科腹腔镜手术师学会,美国全人化医疗学会,太平洋岸生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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