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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黄金的走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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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天人合二 周四 二月 01 2018, 08:36

  国内正规期货公司诚招个人代理、公司代理、以及渠道商一起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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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随着现货大宗商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逐步推进,现货部分平台及居间商所承受的合规压力也日趋强大,转型成为业内共识。当此之时,一些将公司注册在国内,同时挂靠境外交易所的平台趁势而起,(统称为外盘,或者外汇交易)大有招兵买马、全盘接收的架势。这些外盘业务模式与内盘雷同,国内居间商看似可轻易整体复制。
  
  然而,境内外投资群体的客观差异与监管层对大陆居民境外投资的严格限制,使得向境外转移业务成为一项风险极高的冒险。香港等地与大陆实行的是一国两制政策,所以香港的金融贸易场在国内是不受国家承认,证监会没有进行监管,任何文件档案在国内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国内投资者的资金都是流向香港或者国外,资金没有人政-府部门监管,资金从根本上就不安全!平台能合法?
  
  由于监管力度的加强,目前内盘处于较为萧条的状态。在这种大环境下,外汇或黄金电子大盘乘虚而入。这类交易多涉及非法经营或诈骗,同时由于资金被转移至境外,追回赃款的可能性非常低!!
  
  业内人士指出,外盘以高额的利润回报来吸引国内代理商带客户去这些平台操作,且面向国内投资人,多为地下渠道的做市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无任何政-府部门监管。由此直接触犯《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015年湖北荆门掇刀区法院对金道贵金属公司非法经营案的一审判决或许就是前车之鉴。投资人雍先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讲述了他“在境内炒境外黄金”的故事。2015年,一位领峰贵金属公司(以下简称“领峰公司”)的业务员向他推荐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以下简称“贸易场”)黄金投资,并宣称炒金“收益好、返利高”。但是,在之后的交易中,雍先生累积损失达百万元人民币。“领峰公司的客服每天不定时喊单指导,一旦亏损,就诱骗我加大资金操作。交易过程中,连续出现爆仓、延迟交易和强平止损等异常情况,明显存在欺诈行为。”雍先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外盘盘面与国际报价不一致。雍先生据此询问客服,客服表示伦敦价格传导至中国需要10分钟,所以会造成价差。此外,当雍先生有盈利想平仓时,系统会延迟交易,延迟交易的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相差5至10美元。当盘面出现国际报价未到价格时.系统又会秒闪扫掉止损,强制平仓。当价格单向波动或波动较大时,投资人又无法上线或平仓。雍先生还发现,交易系统会擅自取消客户的指价订单,客服对此回应称“在重大数-据公布时,他们可以取消客户的指价单”。
  
  对于雍先生反映的情况,贸易场另一家行员——自称是香港银河集团的一位招商经理表示,“外盘和内盘的差别仅仅在交易软件上,其实是大同小异的。如果你们要转型外盘的话,我们可以提供上门培训。”据该招商经理,银河集团提供100%的手续费返点,以及60%的点差返点。对于公司代理,客户平仓佣金即返。
  
  据了解,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目前提供两种交易模式:一是“行员或其出市代表于交易大堂内以粤语公开叫价”的黄金实物交割交易(OpenOutcry);第二种则是以电子形式交易的伦敦金/银合约。为雍先生开立账户交易的领峰公司是贸易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项下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银河集团则是贸易场171家行员之一。这两家企业均使用克隆MT4交易软件,在大陆寻找或设立居间商获客,并以做市商(MarketMaker)的形式开展伦敦金交易。不过,目前国内还没有批准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可以从事外盘境内代理业务。有套期保值需求的企业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才可在境外从事相关交易,个人投资者则只能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或QDII持牌信托机构参与境外期货交易。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于寻求转型的企业来说,事实上,黄金外盘的风险甚至可能还要高于内盘。
  
  据记者掌握的一份材料,2015年7月6日,贸易场另一家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业贸易场(自营)国际会员——香港金道贵金属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某即以“非法经营”获罪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万元;其在国内的“总代”湖南金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亨公司”)负责人吴某亦以“非法经营”获罪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500万元。其余代理及居间商从业者均不同程度获刑。作出该判决的司法机关为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材料显示,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吴某通过网络渠道了解到金道公司,并与后者商定,由吴某设立金亨公司作为介绍代理人,在湖南、湖北发展客户进入金道公司网络平台进行炒金活动,同时负责二级代理的培训及佣金、点差、分红的统计与发放。吴某可从自身发展客户的交易中获取48美元/手佣金,并从二级代理发展客户的亏损中获得60%作为分红。自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金亨公司及其下属代理机构发展客户共入金8045万元,非法交易额623.52亿元,获利1019万元。
  
  由于“客户交易在金道公司内盘内,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双向交易、对冲交易以及强制平仓制度,不与外界发生事实上的交易”,“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认定,香港金道贵金属有限公司、湖南省金亨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金赢家投资公司荆门分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业内人士指,在金融业较为发达,投机交易较为活跃的地区,监管层不会对经纪商的对冲机制作出明确要求。该业内人士说,对经纪商有利的报价、滑点、重大数-据发布时掉线、反复询价等事实上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但是境内外投资者群体存在客观差异,法律法规及监管方式也大相径庭。更重要的是,外盘的经营主体都位于境内。“这和大陆投资人去香港买保险不一样。赴港买保险,毕竟人去了实地面签协议,而外盘交易,人都在自己家里。”他说。金道案中,获罪居间商皆是国内注册企业,其直接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规定。
  
  对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与贸易场合作项目,及合作项下国际会员是否可以在国内开展业务及业务经营范围,本报向上述两家单位提起采访请求。
  
  www.myqh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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