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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棚改项目恶行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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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yongbuyanbai2 周二 三月 06 2018, 10:55

内蒙古森工集团局址棚户区改造,本来是由内蒙古森工集团下属单位林业房产开发公司承建的项目,经历了几年的开发仍然处于停滞状态,被拆迁居民无法安置多次上访。在零下40多度的数九寒天上千户居民期盼着住进新居,数千百姓强烈要求返迁原住址。惠民为目的的棚户区改造竟成为商业盈利工程,不禁让人疑惑,事实真相究竟,我们应该知道。而对此事主营方内蒙古森工集团这一事件的发生他们又是何种方式解决?
强行无理、滥用职权、威胁恐吓、让企业“闭嘴”
在内蒙古牙克石市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手该项目前森工集团下属林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建联合厂东西平房棚改项目期间,在没有规划、楼房没有建成、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对拆迁区域外的居民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出售52个车库并违法收取每户1万元定金。在签署协议后森工集团棚改主管部门基建处领导赵晓明处长,找到我公司要求限期交付52个车库。在内蒙古牙克石市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应希望在解决扣留补偿款享受林区棚改同等优惠政策等问题时一并解决,加之这么多百姓都还没有安置所以希望可以等把人安置好后再解决车库的问题。之后就遭到了威胁与恐吓:他说自治区审计厅要来审计棚改项目,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能说,这个项目存在利益输送,他们是来整人的不是来解决问题的,弄不好你们也得被查。
编造事实扣留补贴款
森工集团在拨付国家、自助区补贴款时扣留了515万元不合理、不合法费用。此费用包含未发生且编造的场地平整费,在未有总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费以及与联合厂东、西平房改造工程不相干的可研费。依据《三方协议》第三条第四款中约定:“甲方所属的林业房产开发公司前期发生的各项合理、合法费用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由丙方(佳园房产公司)承担,在甲方向丙方拨款时扣回”。515万元应及时返给我公司用于工程项目。此事在2015年12月29日牙克石市政府召开了东西平房返迁区交付使用及履行协议相关事宜协调会,赵晓明在会上明确表态,2016年1月20日前处理解决这笔款,可是赵晓明对其在会上的承诺至今仍在推脱。
同等优惠政策区别对待
内蒙古牙克石市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在2016年2月19日以牙佳字(2016)6号文件形式向森工集团报告《关于联合厂东、西平房棚改项目应与森工集团其他棚改项目同等对待的报告》中阐述了,由于联合厂东、西平房属林业最早的家属宿舍,位置偏远,无商业价值;棚改项目拆迁过程中存在房屋面积小且多数居民在院内搭建仓房供下一代居住;因此拆迁密度过大,导致拆迁费用增加。联合厂东、西平房棚改项目,属森工集团整体棚改项目的一部分,并且我公司是森工集团的改制企业,人员也都是原森工集团下属企业职工,应享受其他棚改项目同等的优惠政策;森工集团2009年以来的其他棚改项目(包括所有代建项目)均按每户4万元补贴,却只给佳园房产公司2.5万元/户的补贴。联合厂东西平房棚改项目已拆除1188户。
欠款不付,企业被拖垮,农民工没钱返乡过年
2016年7月8日,杜联合书记召开森工集团、牙克石市政府、佳园房产公司三方会议,要求佳园房产公司在2016年8月1日启动森工集团局址棚户区光明路西区域返迁安置建设,确保2017年8月15日前返迁安置房交付使用。佳园房产公司按要求于2016年7月20日开工建设,2016年10月15日,2号地均已封顶,3号地已建一至三层以上。2017年4月开始全面复工,由于森工集团无人过问,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工程配套始终在扯皮当中,加之各种检查此起彼伏,检查组来了以后就得停工、罚款,重复多次的停工,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欠款、资金至今不予拨付,佳园房产公司已无资金支付施工款及农民工工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已面临停工。好好的企业被拖垮,老百姓居无定所,农民工没钱返乡过年,这是所谓的惠民工程还是毁民工程?
擅自调整局址棚户区改造计划户数
联合厂东、西平房改造工程发生成本为2945元/m2,佳园房产把该项目的红线外各种补贴全部用于建设中,还亏损6000余万元且还在加大。当初签订“协议”时本着“只算民生账、不算经济账、只予不取”的原则,让该项目充分享受到2009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森工集团、牙克石市各级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叠加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工程不至于再次搁浅。现在,佳园公司把项目建成了,让返迁百姓入住了,森工集团单方擅自调整棚户区改造计划,削减补贴额度,使合作公司亏损额度继续加大,对此赵晓明与森工集团是何企图?
全林区棚改乱象横生,百姓苦不堪言居无定所
赵晓明处长对待棚改政策形同虚设,因个人好恶随意更改。林区棚改工程是为改善林区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林区职工的生活质量的一项惠民工程,却变成了赵晓明一伙赚取利润的“挣钱工程”,房子不是为了百姓而盖,而是为了赚钱而盖。同样的棚改房不一样的价格,个人承担部分不断逐年上涨,林区职工无力缴纳高额房款,享受不到棚改的福利;本应建在林管局局址所在地牙克石的棚改工程却建在了远离局址的海拉尔、扎兰屯,入住率极低;基础户型面积50m2的棚改房50m2、60m2没有,60m2变69m2,70m2变80m2,90m2变100m2,不断扩大,超出50m2的面积实行市场价格。7000多户林区百姓苦不堪言,居无定所,种种乱象让林区百姓只能退房。望房兴叹,国家惠民的棚改房变成了“住不起的棚改房”。
自2017年森工集团局址光明路西区域棚改项目改造工程开工以来,无人问津,导致工程处处受阻,施工建设困难重重。赵晓明处长不能正确对待惠民棚改工程,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而是处处设置障碍,不认真履行“三方协议”,致使工程进度一拖再拖。合作公司冲破层层阻力,按要求完成该项工程建设,赵晓明处长公权力的行政方式导致了基础配套设施未能与工程同步完成,致使1000多户林区百姓至今无法入住新居。
棚户区的改造,是我国民生建设的重要项目,人人对此都当尽力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普通的一家合作公司尚能不顾盈利,尽力完成促成福祉项目,响应号召。而诺大的一个集团却为何如此行径,影响棚户区改造?我们有必要知道,百姓的福利有必要得到保证。而其合作的民营公司的行为同样值得学习和感谢。希望最终能有合理的解释好的结果出现。

yongbuyanba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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